因為漏水問題而與鄰居或社區管理委員會有糾紛的人會需要。
在公寓大廈當中,公共區域如果漏水,而且不是某一住戶所造成的,那應該由社區管理委員會依據公共基金來支付修繕費用[1]。
而不是公共區域的地方,如住戶跟鄰居之間的共同壁或樓地板,如果因為正常使用而破損、漏水,應該由兩戶共同負擔修繕費。但如果是因為鄰居裝修或者不當使用管線,導致有漏水狀況時,應該由鄰居負擔修繕費用[2]。
如果在決定責任歸屬、修繕費用應該由誰支付等過程中發生糾紛,就可以用這個範本進行調解。
漏水聲請調解書的範本,來自臺北市大安區公所(2024),《房屋漏水聲請調解書(筆錄)與範例》,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註腳
雷皓明、張學昌(2022),《公寓大廈的房屋漏水由樓上還是樓下負責?》。
張學昌(2022),《公寓大廈公共區域毀損,是管委會還是住戶要負責修理?費用如何分擔?該負責的人不處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