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會在群組裡面寫些什麼東西呢?可能是建立相簿匯集喜歡的照片,也可能是分享各種吃喝玩樂或生活實用小知識,又或者是分享工作或學習上的重要資訊。在科技發達的今天,群組讓親人朋友或夥伴可以待在同一個虛擬空間裡面,隨時發表意見、分享心情。
既然群組裡面會有許多訊息跟對話,甚至是用群組的功能存放資料,萬一自己不幸被踢出群組,那該怎麼辦呢?曾經有成員隨意踢人而被告上法院,更曾有所謂的「翻群機器人」,讓群組的使用者人人自危。如果維繫已久的群組被一個喜歡惡作劇的新成員「翻群」,讓成員都看不到以前的對話,有什麼法律可以管嗎?
想知道「被踢出群組之後可以告什麼嗎?」,google之後可能會看到各種說法,但答案還是要回來看看法律規定跟實務怎麼說!本集節目中,主持人Yt跟Henry將依序從群組的使用出發,談談強制罪與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定義,一起來解析把別人踢出群組在法律上到底有沒有法律責任,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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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聊了這些】 .00:36 用過的都在◯◯歲以上?社群網站與通訊軟體的世代差異 .05:18 想強制不可以偷懶!動鍵盤踢人出群組會犯強制罪嗎? .09:13 「無故」跟你想的不一樣?踢人有妨害他人使用電腦嗎? .17:54 被踢出群組好桑心?民事求償敢會通?
【聽完還想更了解,你還可以用看的】
.有人刻意加入Line群組,再將原本的成員退群,有沒有法規可以約束這樣的行為?︱法律百科問答 .哪些行為可能構成強制罪?︱作者:雷皓明、張學昌 .電腦與網路的犯罪(下)──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具體類型︱作者:王琮儀 .什麼情況可以告對方「精神賠償」?︱作者:雷皓明、張學昌
/// 關於 法科!輕鬆點 /// 法律百科的好搭檔,Yt與Henry,⼀位看似跟法律沾不上邊的插畫設計師,⼀位想講專業知識卻⼜忍不住說冷笑話的法律編輯,⽤淺⼊淺出的⽅式,聊你我⽣活中遇到的⼤⼩事,偶爾偷渡⼀些法律冷知識。 這裡不會有⻑篇⼤論的法律深究(因為Yt也會聽不下去咳咳咳),只有輕鬆有趣的有料對談。 法律有沒有那麼難,「法科!輕鬆點!」 歡迎與我們分享您的收聽感想,無論是⿎勵、建議,或節⽬主題的許願,請填寫給製作團隊的⼩紙條,將您的想法都告訴我們吧! 除了在法律百科網站上收聽,您還可以在以下管道中直接訂閱《法科!輕鬆點》: Apple Podcast、Spotify、Firstory、SoundOn、Google Podcast、KK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