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所述情形,依照《民法》第1087條及第1088條規定,父母是有共同管理權的。 (more...)
您好: 可以參閱這篇文章的說明:楊舒婷(2024),《刑法容許合意性交的年齡是幾歲?兩小無猜條款是什麼?》。 (more...)
按照提問所說情形,既然未能舉出證據,無論提告毀損或公共危險,在訴訟上都不容易獲勝。何況加害人是低收入戶,即使告贏,只是白忙一場,可能難以取得賠償,此事利弊得失,請您的朋友衡量抉擇。 (more...)
賠償,是指賠償「損失」而言。介紹人要求賠償,應當說清楚受了哪些損失?損失的金額是多少?然後你們才和他進行商談。如果是合理的話,便可答應賠償。 (more...)
一、身分證掛失、補辦及郵局帳戶掛失重新開戶,都是正確的自保方法。將來如果遇到困擾情況,便能主張被人不法使用。 二、身分證影本被詐騙集團拿去地下錢莊借錢,的確會有這種風險,但願不發生便是幸運。 (more...)
您姐夫的孩子才ㄧ歲多,依照《民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是「無行為能力人」。又依第76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因此,您的姐夫以父親身分,依法當然是他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不發生要向法院聲請成為「特別代理人」... (more...)
此部分還需要詳細論述,該水管漏水是屬於個人住戶使用的水管還是共管。 若是共管應由全體共有人一同負擔該費用,若是個人分支水管或自拉的管線就需要由該管所有人自行負擔。 另外要注意個個抓漏師傅的判斷基準與經驗都有落差,漏水是極度專業與有各種因素的... (more...)
您由於事實上的困難而無法出庭應訊,既已寫了狀子向法院作了說明,法院便有改期再傳訊的可能,請等候通知。(寄出才ㄧ周,如果改期不會這麼快。) (more...)
您好: 如果銀行手上有債權憑證並且有定時換發的話(這部分程序是不會通知債務人的),則即便銀行沒有向您本人催討債務,銀行的請求權還是存在的,所以銀行若有查到財產,仍可以執行。 (more...)
按照提問所說的情形,如果在收到判決書後還沒有滿20天,就表示案子還在上訴期間以內,您有權提起上訴。既然還沒有確定,就談不上執行的問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