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追訴期的規定 未滿一年有期徒刑 為5年 那如果犯的是一年以下 拘役 或易科罰金之罪 因為一年以下也包含一年 這樣算未滿一年之罪嗎? 然後追訴期的規定是以最重刑責為判定依據 那假如同一條法規有分一﹒二項的情況 是看符合的那一項嗎? 還是看一﹒二項哪個最重 以其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