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業者代辦護照介紹他人到國外賣淫,在美國已遭通緝,但介紹人當時人在台灣 然美國司法單位提供證據協助調查然案件發生時 賣淫介紹人在台灣並未出國 請問介紹人最重可處判決其刑責為何
提問人您好,關於這個問題,可能涉及到的情況相當多。簡要回覆如下:
延伸閱讀:吳景欽(2015),《國際賣淫的訴追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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