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是從事外勤業務工作,雖然常不在公司,但經常受到內勤人員不實指控進行與其他同事挑撥、孤立,造成對工作感到力不從心,對每天工作產生恐懼,進而影響到睡眠、情緒嚴重到需要進行醫療診治,近期由於上班使用電梯延長,被後面批評惡意造成其他同事遲到,該內勤人員不斷渲染後又自行至大樓管理委員調閱電梯監視器,大樓管理者也在無申請情況下提供查閱,後因我詢問管理委員後該內勤人員才補提供申請書,對於以上我是否有什麼方式可以可以做保護?
提問人您好,以下簡要回覆您所提出來的問題:
蔡文元(2020),《什麼是公然侮辱罪?》。 蔡文元(2020),《什麼是誹謗罪?那些情況下誹謗例外不受處罰?》。 雷皓明、張學昌(2020),《什麼情況可以告對方「精神賠償」?》。 洪瑄憶(2020),《個人或法人的名譽權受侵害,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問答:《工作職場霸凌》。 侯嘉偉(2020),《勞工申訴可以保密嗎?——勞資爭議的各種申訴管道》。
另可參考: 陳業鑫(2018),〈職場被霸凌,法律怎麼保護你?〉,《Cheers雜誌》,第218期。 勞動部(2018),《職場平權簡介及申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