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上看到政府彌補民眾時,有的是說「賠償」,例如: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11300153.aspx 有的又說是「補償」,例如: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2010/202010152017152.html 這兩個用詞有不一樣嗎?不一樣的話,什麼時候用賠償,什麼時候用補償?
關於賠償與補償在公法上的類型、原因、例子、請求方式及不服的救濟等,可以進一步參閱:黃蓮瑛、蘇庭萱(2020),《賠償與補償有什麼不同?——從國家責任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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