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係因租屋處原有的冷氣故障、馬桶漏水及桶裝瓦斯管的老舊鏽蝕!請房東出來,卻邀請「馬上搬走」契約尚未到期亦無不繳納房租,平常需工作,時間上比較無法抽空找房子,我該如何是好?民法是否有保障的條款?感謝🙏
如果租屋處和相關設備損壞,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誰負責修,居住的房客也是依照正常方法使用,不是不當使用導致毀損,原則上是由房東負責維修[1]。
延伸閱讀: 《租賃糾紛存證信函範本》、 《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 《終止房屋租賃契約書》、 黃郁真(2021),《租屋的保管責任及修繕責任分別由誰負責?房東不修繕,房客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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