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法科編輯室專欄/誰可以當大法官?簡介司法院大法官的任命程序 刊登日期 2024-10-21 更新日期 2024-10-31 3 0 法科編輯室專欄/誰可以當大法官?簡介司法院大法官的任命程序 文:陳琦姸(認證法律人) 刊登日期 2024-10-21 更新日期 2024-10-31 3 0 總統府副秘書長潘孟安於今年(2024年)10月15日偕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前往立法院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希望能透過韓院長主持的立法院黨團協商,儘速將行使人事同意權一案排入議程[1]。 本次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共7位,包括一併被提名為司法院長的張文貞女士、被提名為副院長姚立明先生等,總統在同年8月30日提出這份名單[2],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必須經過立法院的同意才能上任。而隨著現任15位大法官中有7位的任期在即將到來的10月31日屆滿,新舊任大法官之間能否無縫接軌,將是未來立法院攻防的重點之一。 究竟怎麼樣的人才可以當大法官?他們又必須經過哪些程序才能就任?以下簡單說明。 一、什麼是大法官? (一)大法官的工作是什麼? 大法官跟法官的工作內容不一樣,法官的工作是審理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種案件,做出裁判;而大法官主要的任務則是解釋憲法,從事「違憲審查」,也就是當國家最高機關和它的下級機關認為法規範違憲,或立法委員1/4以上、各法院認為法律違憲,或是人民用盡審判救濟途徑後仍認為法規範或裁判違憲時,可以聲請憲法審查,由大法官來審理[3]。 所以大法官審的不是一般的案件,而是審查法律規定或裁判有沒有違反憲法,如果認為違憲,會再決定各法規範或裁判違憲的效果,例如立即失效[4]、定期失效[5]等。除了解釋憲法[6],大法官的工作還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政黨違憲解散案件[7]。 (二)大法官的人數、任期 我國大法官人數是15位(包括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各1位),並非終身職[8],任期是8年[9],且不得連任,從他們上任時起個別起算[10]。目前15位大法官的任期剛好分成三期,7位是在即將到來的2024年10月31日屆滿、4位是在2027年9月30日屆滿,而去年剛上任的4位則是在2031年9月30日才屆滿[11](詳表1)。 表1:現任大法官任期(2024年10月31日以前) 姓名 任期屆滿日 許宗力、蔡烱燉、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 2024/10/31 謝銘洋、呂太郎、楊惠欽、蔡宗珍 2027/9/30 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 2031/9/30 憲法法庭(2023),《任命與任期》。 二、誰可以當大法官?需要具備什麼資格? 大法官與法官的工作內容不同,未必要當過法官才能當大法官,除了曾任法官,曾經當過檢察官、律師等實務工作者,或是學界的法學教授和法律專家,也可以被任命為大法官。不論背景,共通點是這些人都必須是法學造詣深厚、經驗資歷豐富的法律人。關於擔任大法官的資格,具體說明如下[12]: 擔任法官15年以上,成績卓著。 擔任檢察官15年以上,成績卓著。 實際執行律師業務25年以上,聲譽卓著。 擔任大學或獨立學院的專任教授12年以上,講授憲法、民法、刑法、商事法、行政法、訴訟法等主要法律科目[13]8年以上,而且有專門著作。 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研究公法學或比較法學,而且有權威著作。 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 必須符合以上任一條件,才有資格被提名為大法官,且每一種資格的大法官人數,都不可以超過總名額的1/3[14],也就是不可以超過5人。 三、成為大法官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 大法官雖然由總統提名[15],但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才能任命,透過權力分立來相互監督制衡,因此,誰當大法官不是由總統說了算,但立法院也不能另外找總統提名以外的人來當。大法官提名名單到了立法院,在立委表決之前,會先在院內經過以下程序: (一)由全院委員會審查 一般提到立法院,會想到的是法律案通過的程序:法案會先進入程序委員會排程[16],一讀後可能再進入各委員會(例如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等[17])審查[18]。相較之下,立法院行使大法官等憲法規定的人事同意權時,會直接進入全院委員會審查,也就是不進入個別委員會,而是由立法院院長擔任主席[19]、全體委員所組成的全院委員會來審查,審查完畢之後再交到院會表決[20]。 1.必須舉行公聽會 全院委員會的審查過程中必須舉行公聽會,邀請相關的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參與審查[21]。這些學者專家的身分可能是學校教授、律師等,而多由各黨團依照政黨比例推薦,學者專家除了到立法院發表意見,也可能需要綜合回答立委們的提問[22]。公聽會的意見會作為全院委員會審查大法官同意案的參考[23]。 2.被提名人列席說明與答詢 被提名人除了必須提出簡歷說明學經歷、現職、專長、著作、研究論文等,以及自傳等審查所需的相關文件[24],立法院黨團或委員還可以就被提名人的資格、適任性,要求被提名人用書面或到立法院列席說明與答詢[25]。過去立委們詢問的問題範圍很廣,從對死刑、MeToo事件、修憲門檻等議題看法[26],甚至有問被提名人會不會唱國歌等[27],引發討論。 (二)立法委員表決是否通過 全院委員會審查完畢後要提出審查報告,再將人事同意案送回院會,由全體立法委員就每位被提名人,以記名投票的方式逐一表決,必須全體立法委員過半同意,才算通過[28]。 四、立法院不同意的話,會如何發展呢? 如果被提名人沒有獲得立委過半同意,總統就必須另提人選請立法院同意[29]。過去在2007年間陳水扁總統時期,也曾發生提名8位大法官,只有4位獲得立法院同意[30],缺了的4位大法官,直到隔年馬英九總統上任後補提名才獲得同意[31]。 如果這次被提名人之中有人未獲同意,再次發生缺額的話,依現行法律雖暫不影響憲法法庭的運作,還是可由當下現有的大法官來審理、裁判[32];但日前有立委提案修法,希望提高釋憲判決的門檻,必須10位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7位以上大法官同意,才能作出憲法判決[33]。則修法草案與大法官人事同意案將如何發展、相互影響,有待後續觀察。 附帶一提,儘管立法院擁有憲法機關人事同意權,但這不只是權力,也是立法院憲法上的義務,如果立法院消極不行使、一再擱置,會因為破壞國家的憲政秩序而違憲[34]。 五、結語 大法官肩負解釋憲法、違憲審查等重要憲政任務。今年8月30日被提名為大法官的7位被提名人(表2),可預見未來進入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時,會有相關的公聽會、說明答詢以及由全體立法委員表決是否通過等程序,值得進一步關注。 表2:2024年大法官被提名人 姓名 現職 學歷 被提名資格 1. 張文貞 (並提名為司法院院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 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1項第5款 2. 姚立明 (並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 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監察院諮詢委員會委員 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 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1項第6款 3. 何賴傑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1項第4款 4. 陳運財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 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1項第4款 5. 王碧芳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1項第1款 6. 廖福特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 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1項第5款 7. 劉靜怡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 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1項第5款 中華民國總統府(2024),《113年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