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不法侵害

職場不法侵害,是勞動部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的簡稱,指勞工因為執行職務,在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 、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的不法侵害行為。[1]

職場不法侵害行為的樣態有:[2]
1. 肢體不法侵害(如:毆打、抓傷、拳打、腳踢等)。
2. 心理不法侵害(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等)。
3. 語言不法侵害(如:恐嚇、干擾、歧視等)。
4. 性騷擾(如: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等)。
5. 跟蹤騷擾。

註腳

  1.   勞動部(2022),《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三版)》,頁2。
  2.   勞動部(2022),《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三版)》,頁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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