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犯罪調查的公務員,於刑事訴訟法中,被稱為司法警察。
而司法警察,除警政署底下的警察外,也包括憲兵,以及依據法令於特定事務從事犯罪調查的公務員[1],如調查局的調查員、廉政署的廉政官等,範圍比一般人所感覺的範圍廣。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