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工作上需使用的書籍、期刊、資料庫等工具所支出的費用,是薪資所得者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果不想依照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扣減計算,可以選擇列舉扣除的必要費用之一[1],例如律師購買六法全書。 其他的可以核實扣減的費用還有「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