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標準扣除額是統一的金額,列舉扣除額則是依照實際的支出項目來計算扣除額度[1]。
可以作為列舉扣除額的項目只有6種[2]: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 要注意的是,每個細項的規定不同,有的有上限、有的沒有[3],或是有的以人數計算、有的則是以戶數計算[4],所以申報前都要再三確認。
另外,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是二種不同的計算方式,所以只能選擇一種來申報。至於如何選擇,就是看自己的「列舉扣除額是否大於當年度的標準扣除額」,畢竟標準扣除額是一個固定金額,但列舉扣除額則是依照實際支出來計算,所以列舉扣除額有可能會大於標準扣除額,此時,用列舉扣除額來申報就會比較有利[5]。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