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刑法指的是內容跟效力最廣泛的刑事法規,在我國就是「中華民國刑法」。相對概念是針對特定身分或事項的「特別刑法」。如果一個人的犯罪行為同時違反普通刑法與特別刑法,則會優先適用特別刑法的規定。例如公務員違背職務的收賄行為,會優先適用貪污治罪條例。
延伸閱讀: 劉立耕(2019),《什麼是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以刑事法為例》。 法律百科問答,《特別法一定優於普通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