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勞資雙方當事人中,有人違反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規定,所產生的權利義務爭議[1]。常見的類型例如:老闆未給付工資、加班費、資遣費、職災補償、任意解僱勞工……等。 權利事項的爭議,當事人得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各縣市的勞動(工)局處申請調解、仲裁,或向勞動部申請裁決[2]。也可以向法院請求調解或審判[3]。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