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

2024年起,基本工資已經被「最低工資」取代,勞雇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可以低於最低工資[1]

我國自2024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7,47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83元[2]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的報酬不可以低於基本工資[3];2025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調整為28,59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調整為190元[4]

註腳

  1.   最低工資法第5條:「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本法所定之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
  2.   勞動部(2023),《基本工資之制訂與調整經過》(最後瀏覽日期:2025/1/6)。
  3.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1條:「本法第二十一條所稱基本工資,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與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給之工資。」
  4.   勞動部(2024),《基本(最低)工資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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