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新聞中有時會看到大法官宣告某某法條違憲,例如2020年5月,討論得沸沸揚揚的刑法通姦罪被宣告違憲,而違憲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法律如果違憲的話會怎麼樣呢?本文將帶讀者看看法律被宣告違憲之後的一些問題。一、「違憲」的基本概念違憲指的是法律或命令違反憲法內容,憲法作為一國的根本大法,其位階、效力具有最高性。也就是說任何法令在制定或解釋時,都應以憲法的內容為依據,不能與憲法相矛盾。由憲法第171條、第172條這兩個條文可以得知,法律與命令違反憲法的話是無效的,而法令的無效,需要經由大法官透過釋憲程序來宣告,並會做出...
文章
一、前言大二修習「刑法分則」討論墮胎罪時,教授拋了:「墮胎在這個時代還存有可罰性嗎?」的問題,當下作者受到了極深的震撼。「這個時代」是性別平權、自主意識抬頭的時代,更是個注重基本權利的時代;但可以因為時代的不同而影響「墮胎」的可罰性嗎?站在反對墮胎的立場來看,我國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即使還沒出生,也會保護胎兒享有的利益,也就是將胎兒視為已出生。法條將胎兒視為「已出生」的「人」,那誰有資格使他的生命「被結束」?但優生保健法(以下稱優保法)有明文規定,若因為基因問題、或因被性侵而...
文章
一、保外就醫的規定(一)法律要件受刑人在因受傷或罹患疾病的情況,但於監獄送到醫療機構或病監內,仍然無法治療的話,可報請監督機關,也就是法務部,許可保外就醫。(二)保外就醫的履行事項監督機關許可受刑人保外就醫時,監獄可報請檢察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還可以要求受刑人遵守一些事項,如果受刑人違反的話,法務部可以廢止保外就醫的許可。(三)保外就醫期間之計算保外就醫期間,不算入刑期。二、A如何救濟(一)法務部不核准A出席簽書會,有無理由?針對保外就醫期間,監督機關可以要求受刑人履行哪些事項...
文章
一、商標權是怎麼取得的?案例中,A的招牌跟LOGO是具有識別性的標誌,讓消費者知道印有LOGO的糕點就是A的產品,而這其實就是所謂的「商標」。但使用商標不代表擁有商標權,我國商標法採註冊保護主義,也就是要判斷誰是商標權人,並不是以誰最先使用作為基準,而是以誰最先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通過、並取得權利證書為準,簡單來說就是先搶先贏。因此,就算A是最先「使用」原商標的人,因為B先申請取得了商標權利證書,所以仍然是由B取得了商標權。二、先使用商標的A可以怎麼補救?(見圖1)圖1我的商標被別人搶先註冊了,該怎麼辦?資料來...
文章
司法院大法官在2021年7月作出釋字第805號解釋,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少事法)沒有明文應讓少年保護事件中的被害人到庭陳述意見而違憲。在這號解釋中討論到刑事與少年事件被害人表達意見權,本篇文章將討論少年保護事件的被害人,在法律上享有哪些權利。一、被害人表意權的保障-兼論兒童權利公約(一)兒童被害人保障的難題在805號解釋中,雖然解釋的方式略有疑慮,但依照大法官在該號解釋的見解,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程序參與權是受到憲法第16條所保障的。比較特別的地方是,在805號解釋的爭議案件,或者其他少年保護事件中,被害...
文章
一、什麼是追訴權?追訴權,指的是國家公權力對犯罪者的犯罪行為進行追訴(起訴以及起訴後的審理、執行)的權限。換個方式說,警察之所以能逮捕犯罪者、檢察官之所以能起訴犯罪者、法院之所以能審理案件並做出判決,都以存在追訴權為前提。二、追訴權時效的意義與目的(一)追訴權時效的意義如前述,追訴權指的是國家對犯罪行為進行追訴的權限,至於追訴權時效,就是指追訴權的有效期間。換言之,如果發現犯罪行為的時間距離犯罪發生已經超過追訴權時效,依法就不能再對這個犯罪行為進行追訴了。(二)法律設計追訴權時效的目的「犯罪就該...
文章
圖1簽約之後才發現是凶宅怎麼辦?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買到凶宅的情況屬於民法物之瑕疵,可以主張法律上的權利(見圖1)目前法院實務認為凶宅雖未直接造成房屋本身的物理性質損害,但一般大眾嫌惡畏懼這類發生過非自然身故事件的房屋,如果在凶宅內居住容易造成心理方面的負面影響,進而妨礙生活品質,所以認為凶宅對於房屋本身具有減少價值的瑕疵,是屬於民法第354條的「物之瑕疵」。買到凶宅的人對於出賣人可以依民法第359條解除買賣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但如果當時客觀情形解除買賣契約會明顯不公平,則買到凶宅的人只能請求...
文章
在正式進⼊服刑⽣活後,受刑人在執行刑的過程當中,除了有必須遵守的義務之外,也有應享有的權利。不少身為人母的女性受刑人,因犯罪須入監執行被迫與孩子分離,為了貫徹現代監獄行刑的重要原則之一「行刑人道化」,我國監獄行刑法自1947年施行至今,一直都有受刑人攜子入監的規定,希望能使受刑人在入監服刑的狀態下仍能保有照顧孩子、維持親子互動的權利。一、可提出請求的受刑人資格(見圖1)圖1受刑人如果有需要,可以帶子女入監照顧嗎?資料來源:李莉娟/繪圖:Yen(一)僅限於在監或入監執行刑的「女性」受刑人可提出請求不包含男性...
文章
圖1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是什麼?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什麼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見圖1)所謂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依公司法第282條第1項規定,是指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的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了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等情況,但這家公司又還具有重建更生的希望及可能,此時這家公司本身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對公司裁定准予重整。而重整的目的在於協調債權人、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是一種使陷於困境中的公司得以維持與更新事業的制度。二、誰可以向法院聲請公司重整?依公司法第282條第1項之規定,...
文章
一、律師眼中的性侵案件被害人在本人執業的經驗中,不乏有委託人是性侵害案件告訴人(也就是被害人)的案件,而這種案件的告訴人(被害人,以下均以「告訴人」一詞指稱被害人)其實都會擔心,倘若提告,會不會再與加害人見到面?自己的個人資料會不會洩漏?對方會不會再對自己不利?當然這些問題實務上都有相對應的規範可以參考,而且有關機關也多能落實法令的規定,然而這種案件的被害人通常心理已經遭受極大的創傷,所以在消弭恐懼與重建信心的過程,都會相當漫長。二、司法程序已經有保障性侵案件被害人(一)這種案件在實務審理上依法...
文章
本文以(上)、(下)兩篇系列文章的方式,分別介紹關於律師可能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至於律師因違反倫理規範而遭移送懲戒的程序,以及可能受到的懲戒處分類型,則另以《不肖律師會被處罰嗎?什麼是律師懲戒?》一文說明。一、律師的責任與使命律師是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的職業,所以除了「律師法」有相關規範外,全國律師聯合會另依律師法第68條第2項規定,特別訂定「律師倫理規範」,切盼我國律師能實踐律師自治,維護律師職業尊嚴與榮譽。二、律師本身的注意事項(一)律師是公共職務,形象很重要律師的工作...
文章
2021年4月屏東驚傳一起擄人命案,一名女子獨自騎機車返回屏東萬丹途中,遭一名男子刻意製造假車禍擄走,親友找不到發動緊急協尋,卻發現女子已遇害身亡。而此案兇嫌在痛下殺手前,早已跟蹤、騷擾被害人好多時日,被害人也曾報案,卻因沒有能有效自保的法律,以致釀成後續憾事。行政院有鑒於跟蹤騷擾行為造成社會極大恐慌,並釀成重大社會案件,於2021年4月22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於同年12月1日公布法規全文,公布6個月後,也就是2022年6月1日正式上路。一、為什麼還要訂定新法規?現行的法規不夠用嗎?(見圖1...
文章
一、什麼是交保?新聞上常看到的「交保」,在法律用語上叫「具保」。當有犯罪發生,會經過檢調偵辦、法院審理、上訴等一系列程序,到最終確定判決需要耗費相當長的時間,為了確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以下皆以被告簡稱)參與刑事訴訟程序,以及檢調對證據的保全,檢察官或法官在考量案情輕重、是否有串證、湮滅證據、逃亡的可能性後,可以命被告具保免予羈押,可能的情形有以下兩種:(一)檢察官認為可以具保免予羈押如果檢察官認定被告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的可能,但沒有必要羈押,可以要被告繳納指定的金額作為保證金,擔保自己不會滅...
文章
或許讀者們都有一些經驗,例如家人、同事、社區管理員未經同意而拆閱寄給自己的信,即使信件內容可能無傷大雅,但自己的隱私已經受到侵犯,該怎麼辦呢?在刑法的妨害秘密罪章中,「妨害書信秘密罪」即是對於此類行為的處罰。雖然時至今日,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取代紙本書信成為更常見的溝通方式,但偷拆實體信件的狀況仍有可能發生、也值得注意,避免原本出於善意協助拆閱,反而不慎觸法的狀況。(見圖1)圖1有人偷拆我的信件或文書,會有法律制裁他嗎?資料來源:王琮儀/繪圖:Yen一、本罪所要保護的對象(一)信函、文書或圖畫這些東西從...
文章
要成為受著作權法保障的著作,依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學理及法院裁判見解,須具備以下必要條件,少了一個,就無法取得著作權,建議大家把這系列文章看完。在這篇要跟讀者說明「有人類精神力參與」及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等二項必要條件。一、要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依據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著作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因此受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應限於文化、知識或美學活動的成果。若單純用來說明事務性質或操作方法,或具實用價值或商業價值,但不具有前述文藝性...
文章
一、什麼是著名商標?著名商標是指相關事業或消費者都普遍熟悉的商標,例如速食店的「麥當勞」、藥妝店的「COSMED」等。至於是不是著名商標,會看它的商標識別性、消費者知悉程度、使用時間、有沒有曾經被行政或司法機關認定是著名商標等相關證據資料來綜合判斷。二、A公司名稱可以使用B公司的著名商標A’嗎? (一)可能造成消費者有混淆誤認之虞首先,B公司是販賣止痛劑、雞精等藥品、營養補充品的老字號公司,並已經將商標A’註冊在醫療商品類別,而且B公司用商標A’經營了很久、知名度很高,國內消費者對於這個商標已經相當熟悉,甚至過...
文章
現在是幾乎人手一機的時代,使用手機、平板等3C產品已經是非常普遍的狀況。但跟電腦、網路有關的不當行為舉止,可能會影響到別人的權利、甚至觸法。例如盜用密碼登入別人的帳號、奪取別人網路遊戲帳號的虛擬寶物、更改別人電腦的設定或拷貝檔案,這些行為可能分別構成什麼犯罪呢?本文將對於刑法上的「妨害電腦使用罪」做介紹,帶讀者更深入了解以上的法律問題。一、什麼是妨害電腦使用的犯罪?(一)立法背景其實從1997年開始,使用電腦進行犯罪的情形已經被注意到,所以當時的法律就做了一些跟電腦有關的修正。正式建立跟電腦設備有關的...
文章
刑事責任因為涉及生命刑(死刑)、自由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等處罰,對於人民權利的影響甚鉅,所以不只應該作為處罰的最後手段,在適用上也必須謹慎以對,只有法律上有明文規定的「故意犯罪」或「因過失犯下特定之罪」,才能用刑法處罰。換句話說,刑法只處罰「故意」和「過失」的行為;但因為過失犯罪相較於故意犯罪來說,可責難的程度比較輕微,因此,有些行為雖然處罰故意犯,但不處罰過失犯。而刑法中的各種罪名,原則上法條沒有特別寫出「過失」的,就都是指故意犯,以傷害罪為例,普通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就只有寫「傷害人之...
文章
一、犯罪被害人「不一定」是刑事訴訟的當事人 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條規定,是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檢察官是公訴案件的原告,自訴人是自訴案件的原告。犯罪被害人提出告訴而經由檢察官將被告起訴的案件,檢察官才是當事人。被害人除非提起自訴,否則不是當事人,去法院開庭只能坐在後方的旁聽席。刑事訴訟程序在傳統上偏重於保障被告的權益。直到聯合國大會1985年11月29日第40/34號決議通過DeclarationofBasicPrinciplesofJusticeforVictimsofCrimeandAbuseofPower(聯合國中文版譯稱:為罪行和濫用權力行為受害者取...
文章
我們比較能夠理解B酒駕肇事撞傷C、撞壞C的車,必須承擔酒駕、過失傷害的刑責,並負擔民事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可能也有聽過例如員工工作中開車撞傷用路人,公司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如果已經是下班後,員工B開著A公司的車肇事,A公司也要賠償嗎?一、A公司要不要賠?(見圖1)圖1員工下班後開公司車酒駕肇事傷人,公司也要負責嗎?資料來源:陳麗雯/繪圖:YenB員工下班駕駛A公司的車撞C,A公司到底要不要賠,要先依照民法第188條的規定檢視以下條件,如果有符合,A公司就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一)外觀上看起來是公司的員工A公司車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