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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對責任制怎麼規定?公司要符合哪些要件,對員工的責任制要求才是合法的?我的工作是合法的責任制,就代表沒做完就不能下班,而且沒有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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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麼是供述與非供述證據?2、供述與非供述證據判斷證據能力的步驟。需要舉例。3、為什麼學說上認為,158-4應用於非供述證據?4、為什麼非供述證據的證據能力判斷,是違法的輕重?5、為什麼供述證據的證據能力判斷,是在於有無危害任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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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對勞工的保護規定,與一般法律比起來,確實比較完善。我也希望我跟老闆簽的契約,讓我成為是勞動基準法定義的勞工,也讓這份契約屬於勞動基準法的勞動契約,可是判斷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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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知的權利,可是為什麼法律規定偵查不能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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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面試時,公司表示試用期三個月,並且因為還不是正式員工,所以工資會略低於勞基法,而且不適用公司內部獎金規定,請問這樣沒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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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制度規定在哪些法令中呢?將於何時正式生效?大法庭是屬於民、刑、行政庭之外第四種類型嗎?具體會如何運作,以達到廢除判例、決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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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月6號「病人自主權利法」生效,第14條規定有預立醫療決定的人,可以依決定書內容而不進行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如果末期病患之前沒有預立醫療決定書,但被診斷為末期病患時還有意識,可以立即立下決定書並選擇不插鼻胃管灌食嗎?或是只能適用「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可以拒絕心肺復甦術、維生醫療,但一定要接受鼻胃管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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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車在一個三線道路口,前方已經變綠燈,但我所在的內車道車龍還是不走,眼看右側的兩車道車子都消化光了,我決定一個右轉跨越「雙白實線」,從中線車道駛離現場。這時候,後方駕駛認為我違規,提供行車紀錄器提出檢舉,警局以「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之違規行為開我紅單,處罰600元及記違規1點。這不公平吧?難道叫我眼睜睜的看著前面堵車右邊淨空,卻動彈不得嗎?請問這有機會跟法官打官司,請法官幫忙銷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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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層樓層與樓層中間會鋪水管,若造上述法條規定,如果二樓水管自然損壞而造成一樓漏水,又因為是自然損壞而漏水,不是二樓故意或過失弄壞二樓水管造成漏水,那這樣二樓自然損壞水管是否要由一、二樓共同承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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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新聞,說獸醫購買或使用寵物用藥有一些疑慮,似乎與應該要走的方式不同,不符合藥師規定(或是醫藥分業的潮流?)。有沒有可能先簡單說明,照理來說,獸醫購買或是使用動物用藥,應該要遵守哪些要求?跟人類用藥有什麼一樣或不一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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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賠償規定精神官能症(精神疾病)病史的人有權要求精神賠償嗎條件1.若是誘發原本疾病發作條件2.若被精神科醫生診斷出新的精神官能症(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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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房東有糾紛,想找他當面談,對話過程可否錄音存證?未來進入法院訴訟可以當作證據嗎?在公開場合或是私人空間有不同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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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新人出資請婚紗公司拍婚紗,成品可能會分為「選定要洗出來的照片」、「要放棄的照片」,兩類作品的著作人、著作財產權歸屬一樣嗎?著作權法、行政院核定的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分別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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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資料的時候,看到有一些規定被政府法令資料庫歸類為「實質法規」。丟到google後,跳出來第一個結果是「實質意義之法規命令(以下簡稱實質法規命令)法制作業規範」。請問「實質法規」就是「實質法規命令」嗎?什麼是「實質法規命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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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是每年納稅時間,最近收到房屋稅單,金額跟我想的不一樣,該如何處理?繳稅單上有一些說明:如果納稅義務人沒有在期限內繳納,且沒有提出任何意見,就必須繳納滯納金?滯納金有上限嗎,或是可能無限增加?不繳納滯納金是否會受強制執行呢?說明有提到納稅義務人對稅金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出復查、訴願?提出是否有期限規定?提出後暫時不需要繳稅嗎?說明中沒有提到「行政訴訟」,我們有這項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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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與惡的距離」出現法律劇情,想請問實際刑事訴訟程序會是如何?1.檢察官及法院會允許被害人家屬擔任被告辯護人嗎?查到刑事訴訟法第17條提到法官的迴避責任,沒有見到辯護人相關規定。2.劇中提到「前面還有52位死刑犯」,法務部執行死刑會依照什麼順序?死刑判決定讞?法務部主動確認沒有非常上訴、再審、申請釋憲可能性後?3.如果死刑犯執行前希望與家屬會面,法務部一定要給他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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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時,簽約兩年,繳押金兩個月,房東表示若房客未滿兩年退租要扣押金兩個月。想請問若未滿兩年,房東決定調漲租金或要求房客搬離(其他人開較高的價格要承租),相較於房客違約會被扣押金,對於房東有任何罰則嗎?另外想詢問,房東可以規定房客只能住幾人嗎?租約沒到法院公證的話,是否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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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常有人說台灣大部分的民宿都不合法,法律規定的合法民宿長怎樣?Airbnb是我每次出國選擇的住宿方式,Airbnb平臺、Airbnb房東在臺灣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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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看到法院把具保的保證金還當事人的時候,除了會返還保證金,法院還必須把這段時間的利息也提供給當事人。請問保證金返還包括利息的法律依據是什麼?這樣規定的理由是什麼?這些保證金的利息,是從哪裡來的?法院業務難道還包括讓具保的保證金生利息這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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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目前有人工生殖法,目的是希望不孕夫妻能有孕育後代的機會,但是看完整部法條卻找不到代理孕母的規定。代理孕母在臺灣會違反什麼法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