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案情概述:(簡要說明即可)原告告本公司未付薪資以及退休金,但事實是原告已從本公司離職且也從未進公司,而我司也覺得莫名其妙則未給與重視,但因遇到假律師變成敗訴,最高等法官也判決,後來請其他律師都說已經判決了無法改變,但可以根據別的點去突破,打了三年卻還是因為原審已判決改變不了,現在原告笑嘻嘻與同伴一同去銀行領錢。具體訴求:請協助扳回正義,誤讓司法幫助小人
問答
提問一:檢察官就審判中,法院所為羈押裁定與否,可否提起救濟?提問二:若羈押與否為法官之個別處分,可否提起救濟?
問答
緣由很奇耙但還是得解釋...當天會被逮是被朋友約去該場所找友人,警察也不聽解釋(當時被說找位置坐,我恰巧坐在無人的麻將桌上)就被當賭客。已收到起訴書[看罪罰是1000內罰金一項],但不知法官會不會有其他判條。問題拉回..請問大大們,我因工作關係需前往國外一段時間1.出國期間若開庭,我該怎麼處理?2.出國前可以有什麼方法請法官提前審判或開庭?3.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盡快或怎樣的處理方法呢?
問答
《民事訴訟法》第32條第2項:法官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八親等內之血親】或【五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者。請問【八等親血親】範圍為何?(遠祖父母、雲孫子女、表姪元孫、外再從姪孫、再從姪孫、外族兄弟姐妹....?)【五等親姻親】又為何?表&堂姪(女)之配偶、外堂姑叔父之配偶、堂姑叔父的配偶、曾孫女之配偶、姪孫之配偶、外甥曾孫(女)之配偶、配偶之天祖父母、配偶之來孫(女)......除了1-6等親外,幾乎沒見過第8等親的親屬表,實務上的可能性不大,為何立法者要規範到8等親內?又法官在審判前還要「仔細」身家調查,...
問答
想了解被檢察官羈押日比法官判決日還久,可以申請刑事賠償嗎?羈押期間檢察官都沒有對我開庭就起訴,還羈押我2個月,最後這個案子由法官接手也審理了1年多才結案,最後是判我拘役30天,請問我申訴刑事賠償可以嗎?成功機率大不大?
問答
我參加區公所的活動而受傷,腳蓋骨斷掉(骨折),區公所辦活動無加保險,而和廠商互踢責任,不賠我醫療費,我已告到法院,區公所有請律師要我舉証?我不懂,我是在參加的活動中受的傷,是里長太太打電話給救護車送我去醫院的,我不懂為何法官駁回我的訴求?我要提上訴?到高院,
問答
2020年7月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2020年8月12日總統正式公布國民法官法,從2023年1月1日起,人民有機會被抽選為國民法官,可以跟職業法官一起審判。請問誰會有資格擔任國民法官?可以參與哪些案件?沒有法律專業的人民怎麼參與審判?國民法官有沒有哪些要注意的權利義務?司法院國民法官法公布記者會新聞稿: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7-265601-43f9d-1.html
問答
想請問一下合法傳喚後無故不到場得命拘提,拘提是一定會發動嗎還是說看法官可能再傳喚第二次之類的,謝謝
問答
之前有同婚公投的議題,我查了資料後顯示說大法官釋憲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只是差別在於民法跟專法的不同,我想請問兩者之間有權利高低差異嗎,如果在一般的民事案件,什麼情況下會引用比較特別的法律,而不是民法
問答
看到中文歌的客群逐漸流失,大家逐漸只聽英文歌,為了要讓中文歌的客群逐漸回流,我創辦了一個粉專,期望透過我對於歌曲的演唱與介紹,讓大家重新認識華語樂壇的鼎盛時期,並再次聽中文歌,進一步認同自己的文化,我沒有想透過這個方式營利,僅僅只是想做文化推廣。在我翻唱歌曲,搭配原版的配樂錄成影片後,想要上傳到自己的粉專,可是在上傳之前查詢了許多網站,發現這似乎有違法的疑慮,但還是不太確定這樣的行為是否真的會觸法。還有我非常想知道,在youtube上傳翻唱影片,甚至已經小有名氣,有很多粉絲的youtube使用者,他們的翻唱行...
問答
被警察或檢察官、法官抓去偵訊,我怕筆錄最後與我說的不一樣,我可以主張全程連續錄音、錄影嗎?如果沒有全程錄音的話,法官會相信這樣的筆錄嗎?
問答
對方開車撞傷我,我對對方提起傷害告訴,對方被起訴的時候,我要怎麼讓法官除了判對方受刑事處罰,也判要賠償我?我可以主張的賠償範圍,除了受傷醫藥費以外,還可以包括什麼?
問答
共有物分割案之標的,持有大持分者多數同意之分割方案,系將小持分持有人之權利劃分在角落偏僻位置,此方案是否因多數決會經法官採用?若是如此,土地法第34-1執行要點第3點如何引用以維護小持分者之權益?
問答
新聞報導,有立委在Facebook貼出判決書,判決書上有揭露全名。法官認為,當事人有表達拒絕立委引用判決的意思,立委未依個資法刪除貼文,應負賠償責任。但是,判決書在司法院網站上都查得到,這樣為什麼需要賠償呢?
問答
常看到司法院解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大法官解釋與大法官會議或是大法官會議解釋。這些用語表示一樣的意思,或是有什麼不一樣嗎?
問答
以「95年台灣高等上更(一)」(玻璃娃娃案)判決為例。在二審時,法院以陳姓少年需應注意而未注意產生之過失,要求陳姓少年賠償一百多萬元,造成社會譁然。在「善心助人」的情況下,即使違反法律也要判罰,是否與「法律為最低道德標準」相違背。判決中,無形造成在助人前要先想想後果之寒蟬效應,這樣是否造成「法律限制道德」的問題?而如果遇到相關案件,法官通常會依法裁決,或是加入道德因素加以判定呢?
問答
您好:目前我們在探視權訴訟中,我們離婚12年了,當時沒有寫清楚探視時間,12年來前夫也是愛來不來的,一年不到五次基本出現兩次(小孩生日、除夕夜),之前還小都是我用哄的或是用禮物他才肯跟爸爸出門,現在小孩13歲了,有自己的想法,前年開始小孩拒絕跟爸爸出門,前夫認為是我在阻止他們見面,就上告法院,目前法官讓我們在兒福聯盟調節小孩跟爸爸的關係,小孩很堅決反抗的拒絕不跟爸爸見面,而現在的法律又很重視友善父母跟小孩權利,我夾在中間很難做人,我從來沒有拒絕前夫的探視,我完全以小孩的意願為主,現在小孩很抗拒,要我一...
問答
有先查詢網站辭典:鑑定人是受到法院或檢察官選......因為法官跟檢察官雖然具有法律專業,但在法律程序當中,法官或檢察官也可能會遭遇到某些法律專業所不能解答的問題,需要鑑定人的協助。https://www.legis-pedia.com/dictionary/1317想請問刑事訴訟中,精神鑑定會由誰擔任鑑定人?法院一定要採取鑑定書的意見嗎?
問答
如果大法官、最高法院裡的法官,做出職位內不該做的踰矩之事,該交由誰來審判?
問答
請問:民法上所謂過失,以其欠缺注意之程度為標準,可分為抽象的過失、具體的過失,及重大過失三種。請問這三種過失種類在法官在裁判過失責任時,有什麼責任輕重上的不同?在認定上,哪個會比較難認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