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
我國現行民法規定20歲才是成年,但立法院已修正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年滿18歲即為成年,有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雖然欠缺完全行為能力,還是有進行法律行為的需求(例如16歲的高中生想要購買手機等),而為保障未成年人可能因思慮不周導致損害(例如遭商家詐欺),民法設計出「法定代理人」的制度,以協助未成年人進行法律行為;且民法已經明文規定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為父母,假若沒有父母,則會另外設置「監護人」,避免產生保護漏洞。 接續説明如下:依照民法第1098條規定,監護人在監護權限內是受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依照民...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想要結束民法上婚姻關係的人會需要。按照民法規定,夫妻雙方如果達成協議的話,可以自行離婚,但要做成書面,並且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想要離婚的人,可以參考此範本製作離婚的書面文件。同性別而依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成立「第二條關係」的兩人,若想合意終止第二條關係,則可以參考「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終止結婚協議書」。範本的來源兩願離婚書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n.d.),《委託書、同意書、約定書25 兩願離婚書》,下載PDF檔(.pdf)請點我。註腳民法第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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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定血親親屬組成的會議,依法擁有決定特定事項的權限,例如當事人無法決定扶養方法時由親屬會議決定、決定酌給遺產等等。不過現代社會中,親屬間未必住在附近,甚至根本不認識,要召開親屬會議並不容易,因此親屬會議的權限已經漸漸被縮小,由法院取代;如果親屬人數不足、難召開親屬會議,也可以聲請法院處理。註腳民法第1131條:「I親屬會議會員,應就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被繼承人之下列親屬與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尊親屬。二、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尊親屬。三、四親等內之同輩血親。II前項同一順序之人,以親等近者為先;親等...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想要結束民法上婚姻關係的人會需要。按照民法規定,夫妻雙方如果達成協議的話,可以自行離婚,但必須要做成書面(可參考「兩願離婚書」、「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終止結婚協議書」),並且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想要離婚的人,可以參考此範本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範本的來源離婚登記申請書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n.d.),《結婚、離婚類戶012離婚登記申請書》,下載PDF檔(.pdf)請點我。註腳 民法第1049條:「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民...
問答
我媽出殯還沒有火化,所有流程都還沒完成。家裡排行老三的姐姐,卻在當下發紅包,還說是我媽要給大家的手尾錢。備註(手尾錢再法師辦理且在公祭時法師傅都有給大家)。我跟姐妹們都不想拿這紅包,三姐卻不依不饒一直強迫我們拿。我當下已經因為我媽咪往生,傷心欲絕,還要接受三姐挑釁,就與她爭執手不小心滑過她臉。她當下也有抓我右手,我右手也有受傷。她現在對法院提出保護令,並且對我提出告訴(傷害罪)。當天下雨,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跌倒,或是怎樣。我習慣用右手,且右手有受傷跟本沒辦法出很大力氣。PS.1這樣會犯什麼刑法嗎?...
文章
夫妻分手是一門學問,應該把權利義務說清楚,如果不再是朋友,也不要是敵人。我國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及「裁判離婚」(由法院判離婚),比較常見的是私下解決的協議離婚,理由在於一般人不喜歡跑法院,而且「裁判離婚」必須有裁判離婚事由,並不是想離就離,還得看是否符合法條規定及法院實務判斷。以下介紹較常見「協議離婚」應注意事項,可納入離婚協議書內容。(見圖1)圖1協議離婚注意事項資料來源:梁維珊/繪圖:Yen一、雙方同意離婚,有一起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義務。二、未成年子女(2023年1月1日起成年為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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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有遊戲規則,在民事訴訟裡也有民事訴訟專屬的規則,「當事人進行主義」就是民事訴訟規則裡的一個重要規則。(見圖1)圖1民事訴訟的「當事人進行主義」資料來源:張學昌/繪圖:Yen當事人進行主義的意思是,在民事訴訟裡,原則上法官只會被動的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資訊進行審判,至於要不要打官司、官司要怎麼打、要打哪些內容、要怎麼反駁,是由原告、被告決定;甚至是一個官司是否要結束,也是由雙方當事人自己決定。簡單來說,在民事訴訟裡面,法官只是輔助,重要的決策都是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一、提告的內容自行決定「你想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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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賠償是什麼?案例中雙方爭執的「精神賠償」,實際上,民法中並沒有任何使用「精神賠償」的字眼,嚴格來說只有稱作「非財產上之損害」的文字,常見規定是民法第194條與第195條第1項的「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讓父母、子女、配偶受侵害死亡的家屬,以及人格權被侵害而情節重大的被害人,可以依法請求精神賠償。除了「精神賠償」,同義詞還有「慰撫金」、「精神慰撫金」或「人格權損害賠償」等。然而回歸初衷,從最接近法條文字的「非財產上之損害」較能了解這個概念的內涵。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顧名思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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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完全性法條和不完全性法條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什麼叫完整的法條?(見圖1)一個完整的法條必須具備2個要素:「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若能同時具備,這樣的條文在法律上即稱為「完全性法條」。簡單來說,若一個條文可以讓人直接從字面上意思,就知道「當行為符合什麼樣的構成要件時,會發生什麼樣的法律效果」的話,這種條文就是完全性法條。假設有一名媽媽對5歲的孩子說:「如果你把飯吃光,就可以玩玩具。」其中,「玩玩具」是結果(法律效果),孩子若想達到這個結果,就必須先滿足「把飯吃光」的要求(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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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臺灣實行安樂死是犯罪先說結論,目前在臺灣實行安樂死是違法行為。以最典型的癌末這類飽受病痛的臨終病人為例,當醫師依病患請託注射過量的「戊巴比妥鈉(或稱硫噴妥鈉,SodiumPentobarbital)」,或主動提供讓病患自行使用等行為,自殺者以外的協助者會涉及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當然也會牽涉到民事賠償責任及違反職業倫理規範;如果對無意識病患終止生命,因為結束生命的決定不是病患自己做成的,這不但不是協助自殺的加工自殺罪,而是更嚴重的殺人罪。二、什麼是安樂死?要討論安樂死能否合法之前,必須先理解安樂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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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一)卡債、信貸風暴推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誕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是在2007年6月8日三讀通過,並於2008年4月11日施行。制訂這部法律的原因,是當時臺灣各大銀行為求增進績效及營業利息收入,短時間內大量推出信用卡、現金卡、信用貸款等等產品,且審核資力階段異常寬鬆。而初次辦卡的人,很多並不知道動用循環利息下的債務累積是很可怕的:信用卡、現金卡的循環利息平均都接近當時法定最高利率年利率20%;信用貸款年利率也差不多8%到10%之間。如此日復一日後,很多持卡人於消費時忽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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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父母自小離家,多年後突然要求扶養費,可以不付嗎?資料來源:郭靜儒/繪圖:Yen一、父母在什麼情況可以請求子女扶養?(見圖1)依照我國民法規定,並不是爸爸媽媽老了或退休,就一定有權利可以要求子女扶養,還必須符合「沒有足夠的財產維持生活」的要件。例如爸爸媽媽雖然已經退休而無工作收入,但如果名下有多筆不動產、或是有固定的租金收入等狀況,表示他們是可以靠自己的既有財產生活,此時就沒有權利要求子女扶養。反之,如果爸爸媽媽名下無財產也無收入,生活確實有困難,就可以要求子女扶養。而回到以上案例,經過調查,A的爸...
問答
誠心請教各位先進:如果孩子(未滿14歲,沒有手機)和網友(已滿20歲,有帶手機)相約在家門口,然後和網友一起離家不知去向,後來才透過管道找到小孩。《失蹤時間約五小時》中間過程:小孩離家後3個小時有去警局報失蹤,報失蹤後大約過2個小時才透過小孩學校的同學問到她可能去的地方。當時完全不知道小孩跟網友有約,也不知道是誰帶小孩離家,失蹤時間內完全沒有任何關於小孩的消息,小孩也完全沒有聯繫家裡(小孩都知道家裡人的手機號碼),直到去同學說他可能出現的地方,才找到小孩,到警局詢問才確定是網友帶小孩一起離開。請問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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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是由一家公司的股東們選出組成董事會,負責執行或監督公司業務的一群人,此外還需定期向股東們報告或就特別事項取得股東會許可。一、什麼是「獨立董事」?爲了進一步強化董事會監督公司的效能,主管機關參考各國實務與立法例,自2005年底起陸續三讀通過相關法規,正式引進獨立董事制度。獨立董事的設置條件和應具備資格如下:(一)每間公司都要有獨立董事嗎?要有幾人?儘管主管機關認定應該設置獨立董事的公司範圍逐年擴張,但法律並沒有要求每間公司都要設獨立董事,尤其多數未於股票市場掛牌上市的中小型企業是不用設置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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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卡債還不起,聲請更生需要準備什麼?資料來源:林言丞/繪圖:Yen當債務人要聲請更生,除了要繳納新臺幣(下同)1000元的聲請費,還必須提出以下3樣文件作為「更生聲請狀」(司法院網站有範本)的附件: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債務人清冊這些文件內應記載什麼,底下整理法條規定說明。一、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一)提出聲請更生前2年內的資料供法院審理財產及收入狀況,具體是指「聲請更生前2年內」的名下財產及收入、支出狀況,而不是目前的財產及收支狀況,這要特別注意。法院會依據資料審理債務人聲請更生前2年內的收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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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沒檢查出胎兒異常狀態時,如果醫師的醫療行為符合「醫療常規」,原則上法院會認為醫師已經盡了必要的注意義務而不用負責;相反地,如果醫師確實有醫療疏失,孕婦則可以主張權利、請求賠償。以下分別依照醫師是否要負責,提出正反兩面的案例:一、醫師沒有疏失、不用負責的案例(一)以常規超音波,未檢查出肢端異常(指、趾異常)、小耳症等這部分是醫師以常規超音波產檢,沒有檢查出胎兒有肢端異常(指、趾異常)、多指症或小耳症等發育異常,孕婦認為醫師有過失,提告要求賠償的案例。法院認為這些案例中的醫師沒有檢查出胎兒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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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大二修習「刑法分則」討論墮胎罪時,教授拋了:「墮胎在這個時代還存有可罰性嗎?」的問題,當下作者受到了極深的震撼。「這個時代」是性別平權、自主意識抬頭的時代,更是個注重基本權利的時代;但可以因為時代的不同而影響「墮胎」的可罰性嗎?站在反對墮胎的立場來看,我國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即使還沒出生,也會保護胎兒享有的利益,也就是將胎兒視為已出生。法條將胎兒視為「已出生」的「人」,那誰有資格使他的生命「被結束」?但優生保健法(以下稱優保法)有明文規定,若因為基因問題、或因被性侵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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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列文章(上)篇先說明了保險的概念、種類,本篇將繼續說明怎麼樣才能投保,以及保單上所指的各種「人」倒底是誰。一、怎麼樣才能有效投保?(一)什麼是「保險利益」?所謂「保險利益」是指要保人和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利害關係」。舉例來說,X買了一台新車,如果新車被偷,有損失的人是X,所以X對新車有投保竊盜險的保險利益,但新車被偷不會對隔壁鄰居Y產生損失,所以Y對新車沒有保險利益。(二)沒有「保險利益」就不能投保,就算投保也會無效依照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對保險標的必須要「有」保險利益才能進行投保;而不論是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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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文章解析了民法喪失繼承權的規定,本篇接著要將法條實際運用到不同案例。(見圖1)圖1子女不孝還可以繼承遺產嗎?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案例一:親生血緣無法透過斷絕親子關係的方式讓子女喪失繼承權(一)自然血緣的親子關係不能說斷就斷在我國民法中,親子關係可以分成「自然血親」和「法定血親」。例如X生下Y,那麼X跟Y之間就具有「自然血親」的關係。但假如Y出養給Z,Z合法收養Y之後,Y跟Z之間就會成立「法定血親」。因為自然血親是基於「出生」而發生,所以除非能證明不是婚生子女,進而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外,原則上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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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親權爭議是什麼?依據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擁有保護及教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這種權利和義務也就構成了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它的內容包含了扶養、管教、懲戒、財產管理等。由於決定親權的歸屬和行使方式對子女來說很重要,當父母不能協商而發生爭議時,常常就需要法院介入,為爭議的雙方作出決定。二、異國婚姻的親權爭議,我國法院會受理嗎?親權爭議涉及外國人或事實牽涉外國地時,受理案件的我國法院應首先決定本件親權爭議我國法院是否有審判案件的管轄權?也就是法院在審理前,應先決定這件涉外爭議可不可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