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有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或其他依法參加勞保的被保險人),遭遇傷病(包括職業傷病、普通傷病),雖然經過治療,但症狀已經固定而無法好轉,被醫院診斷永久失去部分或全部的工作能力,要向勞保局申請失能給付時,要填這份申請書。至於怎麼樣算是失能、失能的程度,或是要給付多少錢,會依照「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認定。範本的來源失能給付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0),《失能給付申請書》。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下載勞保局的範例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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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法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益,是指法律上所保護的重要利益,而保護這些利益,是為了要讓人可以生存與生活,或是維護國家、社會的秩序,進一步幫助人們生存與生活。法益只限於法律明文規定,或者透過司法解釋所承認的利益。而一些個人內心的期待,例如沒有買到演唱會門票、或是發現滿心期待的電影很難看所導致的失落感,並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而受到法律所保護的重要利益,可大致分為以下類型:個人法益與個人的生活切身相關的利益,例如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人身自由、名譽等等。一旦受到別人的侵犯或干擾,就可能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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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說明法律上常見的幾種「道路」,以下介紹什麼是既成道路(巷道)?符合哪些要件才算是既成道路?一、既成道路(巷道)的意義是什麼?大法官怎麼說?(一)大法官的說法司法院釋字第400號解釋文指出,當既成道路符合一定要件而成立公用地役關係時,土地所有權人對這塊地就已經無法自由使用收益,人民的財產受到特別犧牲,這時候國家應依法徵收補償。(二)既成道路(巷道)的意義從上面的司法院解釋,可以統整出既成道路(巷道)的意義如下:1.具備公共用物性質,不論屬於私有或公有土地。2.若是私有土地,國家要補償人民的特別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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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法官助理是什麼?資料來源:楊孝文/繪圖:Yen一、法官助理的工作內容(見圖1)依照法院組織法第12、34、51條規定,各級法院在必要時,可以設置法官助理,工作內容是依照法官的命令,辦理訴訟案件程序審查、法律問題分析、資料蒐集等事務。而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24條更具體說明了法官助理的日常庶務,包含協助法官處理訴訟、非訟、強制執行事件、整理兩造當事人提出的主張與證據、校對判決書、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電子卷證,以及其他法官交辦的事項。除了上列職務外,由於現行實務通譯人員遇缺不補,而通譯人員又經...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有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或其他依法參加勞保的被保險人)是從事漁業生產、航空、航海或坑內作業的勞工,在作業中遇到意外失蹤,家屬要向勞保局申請失蹤津貼時,要填這份申請書。如果是勞工失蹤滿一年、死亡(包括受死亡宣告判決確定),遺屬等人要申請死亡給付,可以另外參閱「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範本的來源失蹤津貼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19),《失蹤津貼申請書》。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下載勞保局的範例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I年滿十五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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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所謂公告地價是指地政機關(例如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依法進行規定地價調查程序。這是以一種大量估價方法,並非將土地逐筆查估,而是化約的將土地劃分為不同地價區段後,依照不同調查情況,估計區段地價,送交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再經地政機關計算各地價區段中的宗地單位地價(就是個別地號土地的地價)後,依法公告的「土地價值」。公告地價在功能上主要用於供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的參考,並作為稅捐機關徵收地價稅的依據。與「公告現值」的關聯性公告地價是為查估土地的收益地價,公告現值則是為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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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是訴訟上最重要的工具,訴訟上的真實就是證據所能顯示出的事實,所以證據是否可以呈上法庭是訴訟攻防最重要的一環。而本文探討的是在夫妻婚姻關係中,如果懷疑對方出軌外遇、有與他人逾越一般朋友社交行為的不正常交往,認為自己的配偶權被侵害而提起訴訟請求賠償,為了證明被侵害的事實經過,看對方手機,甚至截圖、翻拍取得的證據,是否能拿上法庭使用?首先必須說明本文的討論限於「民事訴訟」的範圍,不包括刑事訴訟,因為刑事訴訟是國家以公權力方式取得證據,所以刑事訴訟法有較為嚴格的規定;況且,2020年5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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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充一詞源於民法,民法上清償的抵充,是指對於一個人負擔數宗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如果這時清償人所提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的債權額時,用來決定抵充何項債務之原則。例如債務人對債權人負有10萬元及5萬元兩筆債務,債務人提出2萬元時,應先清償何筆債務?決定如何清償債務的原則即為清償之抵充。但勞動基準法所稱職業災害補償之「抵充」,與民法所稱的抵充並不相同,勞動基準法上的抵充是指雇主得扣除原應給付之額度,在勞工就同一事故,已經依照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時,容許僱主就已支付費用之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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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往往造成財產損失、死傷,除了和解及調解,如果是用訴訟途徑解決,可以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不必分別獨立提起。圖1車禍—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見圖1)(一)優點能夠同時獲得民事及刑事判決,且民事訴訟不必繳裁判費。(二)提起時間因為車禍被撞傷,對方會成立刑法過失致傷罪,被撞傷的人必須在受傷起6個月內提起刑事訴訟;民事賠償部分,則必須在刑事訴訟第二審辯論終結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但因為民事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時效限制,也不能拖太久,受傷起2年內就...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有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或其他依法參加勞保的被保險人)本人死亡,因此支出殯葬費的人,以及他的遺屬,要向勞保局申請本人死亡給付,請領喪葬津貼、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時,要填這份申請書。如果是勞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而申請喪葬津貼,可以另外參閱「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範本的來源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0),《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下載勞保局的範例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I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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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會議是指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成立,含有勞方及資方代表的組織。勞資會議是企業內讓勞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一種管道,藉由勞資雙方以相同人數代表定期舉辦會議,以報告及提案討論的方式,充分進行溝通後獲得多數代表同意並執行。雙方透過勞資會議,告知對方訴求,進而達到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並防範各類勞資爭議於未然等結果。註腳勞動基準法第83條:「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訂定,並報行政院核定。」內容詳參:勞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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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法官知法原則,指法院對於當事人主張的事實,有職責要尋求適當法律規範做為判決依據。即使法律上沒有相關規定,也應該透過社會習慣、法理(法律背後的精神)的探求做出判斷,不可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就拒絕審判。註腳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736號民事判決:「適用法律為法院之職責,根據『法官知法』之原則,法院應就當事人主張之事實,依職權尋求適當之法律規範,作為判斷之依據。而民法第一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所謂法理,乃指法條中未揭示,而由法律根本精神演繹而得之法律一般原則,為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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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全名是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提供外籍勞工申訴諮詢窗口,且有多語言服務(中文、泰國語、印尼語、越南語、英語)、法令諮詢、受理申訴、轉介保護安置等服務。延伸閱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020),《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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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什麼是「不自證己罪」?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不自證己罪指,任何人不得「被強迫」作出對自己不利的陳述。不自證己罪在現今社會是普遍賦予人民的權利,從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可見一斑,我國憲法雖無明文,但依據司法院釋字第384號及第392號解釋應可推知,我國亦肯認不自證己罪權利應受憲法保護,加上人民的陳述必須出於自由意志,而非受外力影響,且基於無罪推定原則,人民沒有義務要證明自己無罪。如果是出於任意性的自白,並沒有違反不自證己罪,「被強迫」自白才是不自證己罪要禁止的。被告與證人都有不自證己罪...
問答
新住於社會公宅,社會公宅於交屋時規定不可於室內吸煙,卻仍煙害頻繁,不堪其擾,與管委會反應多次,皆以其無法舉證、進入住戶家中檢查為由打發,但煙害還是在發生,權益不斷地受損,想了解如何突破此窘境,依法改變現狀,並提出有利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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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包括工作時間的起算、上限、調整與休息等;休假包括例假、休息日、特別休假等。工時與休假規定請參照勞動基準法第四章規定。 註腳詳見勞動基準法第四章工作時間的規定。
問答
喪假是為讓員工能處理親人後事、恢復心情,但是勞動基準法好像沒有請假細節,是否有其它勞動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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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主觀構成要件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屬「構成要件」的一種,指的是「行為人內心的想法」,可以分為「故意」和「過失」。因為只有法律上明文規定的「故意犯罪」或「因過失犯下特定之罪」,才能用刑法處罰,所以在討論行為人是否成立犯罪時,必須要判斷他的內心想法是故意或過失。以刑法中的毀損罪為例,本罪只有處罰故意犯,而不處罰過失犯,所以當行為人不是要故意毀損物品時,我們就會說他「主觀構成要件不該當」,不成立毀損罪。至於行為人究竟是故意或過失,畢竟是個人內心的想法,所以除非行為人本身自白,否則在欠缺直接...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有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勞工,如果從事的是「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所列的有害作業,在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滿1年後,原則上每年可以申請1次職業病的預防健檢。健檢可以由投保單位(通常是雇主)向勞保局申請,若投保單位沒有依法申請,勞工可以自己填這份申請書,直接向勞保局申請。二、範本的來源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自行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2),《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下...
專區 - Podcast
暑假快到啦!對學生們來說,再撐過期末考就可以快樂的規劃一段充實的暑假,不管是要進修、學習新技能,或者來趟打工換宿壯遊之旅,都是很棒的選擇呢!打工換宿也不是學生的專利,不論是退伍、轉職後的空檔,或者是單純想給自己一個放空、享受生活的時間,都很適合。然而必須要注意的是,打工換宿其實有很多法律上該注意的事情,業主跟小幫手之間是什麼樣的關係呢?打工換宿時,雇主可以不用特別擔心員工安危嗎?包吃包住不給現金其實不一定OK?小幫手想放假時該怎麼辦?其實打工換宿這樣乍看之下輕鬆有趣的活動,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