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
處遇(treatment),有治療的意思。在此指運用在監獄行刑專有領域中,對於受刑人所安排的各項矯正措施,藉由多樣化的矯正措施改正受刑人的犯罪價值觀,如宗教處遇、作業訓練處遇以及運動處遇等。註腳監獄行刑法第1條:「為達監獄行刑矯治處遇之目的,促使受刑人改悔向上,培養其適應社會生活之能力,特制定本法。」
辭典
在監獄行刑中,會透過入監調查,了解受刑人過去的人際背景、個人專長、身心疾病、犯罪因素等,以科學方法鑑別受刑人的基本特性與生、心理需求,分析個別差異,再依照其需求制訂一套量身打造的矯正規劃。註腳監獄行刑法第11條:「I對於新入監者,應就其個性、身心狀況、經歷、教育程度及其他相關事項,加以調查。II前項調查期間,不得逾二個月。III監獄應於受刑人入監後三個月內,依第一項之調查資料,訂定其個別處遇計畫,並適時修正。」
辭典
境外敵對勢力,是指跟我國交戰或以武力對峙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而在刑法、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中有相關規定。註腳反滲透法第2條第1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亦同。」
辭典
監護處分是刑法所規定的一種保安處分。犯罪行為人有精神、心智、聽覺、語言障礙,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或者減輕刑事責任,如果認爲他(她)有可能會再次犯罪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法院就要宣告監護處分,由檢察官將其送往醫療、照護或福利等機構接受監護。
問答
因和前公司有勞資糾紛,前公司不按勞基法付我加班費和特休,在職時索要勞動契約,公司一直推託,一直到有勞資糾紛和職場霸凌離職,公司還是沒給我勞動契約,離職當天因看到契約書裡寫各執一份,我拿了一份空白勞工契約書,想說之後和公司談勞資糾紛時要拿出來訴訟使用的!這樣被前公司提告(竊盜、背信)是否會成立呢?
辭典
「交通事故」指的是車輛、動力機械或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導致有人受傷或死亡,或導致車輛、動力機械、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財物損壞的事故。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必須要依情況從事適當處置,如豎立警告標誌、適當移置車輛、通知警察或消防機關、配合調查等等。如果沒有進行適當處置而離開現場,就會是俗稱的「肇事逃逸」行為,可能會有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延伸閱讀:王泓鑫(2021),《什麼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會受什麼處罰?》。註腳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條第1款:「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道路交通事故:指車輛...
辭典
涵攝,又譯包攝,是德國法學方法論的專門用語,原文為Subsumieren,意指一個推論的過程而言。法律條文具有規範效力,把個案具體事實,歸入法規範要件之下,進而得出特定法律效果,此項推論過程,叫作涵攝。(實例)(一)法規範要件:偷別人的東西,會構成竊盜罪,應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處罰。(二)個案具體事實:張三偷了李四的錢。(三)把(二)涵攝於(一)之下,或者說把(二)歸入(一)之下:得出張三應該擔負竊盜罪責的結論。
辭典
包攬訴訟,就是包打官司的意思。出於從中取利之目的,使用不正當方法,承包或招攬他人的訴訟案件,便構成刑法第157條包攬訴訟罪。無論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都應當依事實、憑證據、按法規來決定裁判的結果。例如以包贏官司作標榜,招攬別人興訟,這就會成立犯罪。觸犯此罪的人,沒有身分限制,即使是律師,也有犯罪的可能。不過,平常看到的案例,被告大多數是沒有律師資格的人。
辭典
白話來說,一個人可以合理的期待,在特定情況下具有不被他人監控、注視、蒐集資料的自由,就會說這個人有「合理隱私期待」。例如關在自己的房間裡小聲的唱歌、把自己的日記放在上鎖的抽屜裡,可以期待沒有人會知道唱了什麼歌或是日記寫了什麼。需要格外注意的是,法院見解認為私人住家內絕對享有隱私,不容許其他人用工具窺探或側錄裡面的活動,即使門窗有打開或者沒拉上窗簾也一樣。而如果是在人來人往的街上大聲說話,或是在臉書的社群網站發布公開的內容,就沒有辦法說是有合理隱私期待。但公共場合並不表示沒有合理隱私期待,例如一個...
辭典
炸燬(或炸毀),是因爆炸、炸裂而毀壞、毀滅的意思,其實不是法律名詞。然而,刑法分則第十一章公共危險罪第176條對於爆炸罪,規定應準用放火、失火罪各該條文處罰,使用了「炸燬」一詞。
辭典
燒燬(或燒毀),是因燃燒、焚燒而毀壞、毀滅的意思,其實不是法律名詞。然而,刑法分則第十一章公共危險罪的第173條、第174條、第175條處罰放火罪與失火罪的條文,使用了「燒燬」一詞。另見本辭典「放火」、「失火」詞目。
辭典
圖1除斥期間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律對於某些權利(通常是能直接使法律關係消滅、發生、變更的權利,例如撤銷權、解除權、終止權等)預先設定了可以行使權利的時間,這段期間就稱為「除斥期間」。一旦過了除斥期間,這些權利就會直接消滅。與除斥期間相對的概念為「消滅時效」,主要差別在除斥期間經過後權利會直接消滅;而消滅時效即便經過了,權利也不會直接消滅,只是對方可以基於消滅時效已過作為拒絕履行自己義務的理由。舉例來說:甲把名下的A屋贈與給兒子乙,但乙一得到A屋的所有權後,馬上將甲趕出家門,不負扶養義務...
辭典
圖1層級化法律保留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我國對於法律保留原則的內容,根據大法官解釋,認為應該要按照法規所要規範的對象、規範的內容或利益,還有對人民權利限制程度的強弱,共分成四個層級。避免凡事都要由法律規定,太過瑣碎冗長。內涵簡要說明如下:憲法保留例如人民身體的自由,在憲法第8條有較詳細的規定,一般的法律規定不能夠牴觸憲法保障的權利。絕對法律保留剝奪人民生命、限制身體自由的刑罰,必須要遵守罪刑法定主義,制定法律來規範;或是同樣具有限制人民身體自由效果的行政罰,也必須由法律作規範(例如臨檢的要...
辭典
圖1侮辱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侮辱指和「事實」敘述沒有關聯的表達內容。例如:宣傳他人曾經犯罪被判刑,是陳述事實,所以不是侮辱,反而會構成誹謗罪。而常見的「王八蛋」和「神經病」等等,就是侮辱。註腳刑法第310條:「I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II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III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辭典
圖1誹謗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誹謗則於事之真偽應有分辨為事實陳述。而侮辱則無所謂事實之真偽屬意見表達。故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之意見或評論,縱使尖酸刻薄,批評內容足令被評者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並不在誹謗罪之處罰範圍。 註腳參刑法第309條立法理由。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484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
辭典
圖1有期徒刑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有期徒刑是針對犯罪者的定期拘禁。刑法第33條第3款規定:「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辭典
圖1非告訴乃論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即使被害人不想追究,檢察官還是可以偵查、起訴,並由法院審判」的犯罪。刑法中大多數罪名都是非告訴乃論。
辭典
外役監是外役監獄的簡稱,屬於中間處遇的開放性犯罪矯正機構。移至外役監獄服刑的受刑人,必須符合《外役監條例》第4條所規定的條件,由法務部矯正署從各監獄受刑人中遴選產生。設立這種監獄,依照《監獄行刑法》第149條規定,是以使受刑人從事生產事業、服務業、公共建設或其他特定作業,並實施階段性處遇,使其逐步適應社會生活為目的。在外役監獄的受刑人,是在監外從事作業,不施用戒具,作業成績優良者可在例假日或紀念日返家探視。目前在台灣地區有3處外役監及6處外役分監。
辭典
規定於刑法第315條之1,沒有取得同意且無正當理由,利用增長視力或聽力的工具或設備,觀看、聽取、錄音、照相、錄影或記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專區 - 圖文包
上網搜尋需要的資訊,在今天是非常普遍的行為。然而搜尋到的結果究竟是不是值得信賴呢?尤其在社群網站、通訊軟體上有許多訊息傳來傳去,遇到假訊息除了可能會因此被誤導之外,轉傳還可能會踩到法律紅線喔!看到訊息該如何查核?怎麼決定要不要轉發呢?箇中玄機待法科報你知!- 法律裡面其實沒有「假訊息」3個字,而在目前的研究分析中,可能會使用假新聞(fakenews)、錯誤訊息(misinformation)、虛假訊息(disinformation)等詞彙,其中被認為最需要受到法律管制的,是刻意製造的「虛假訊息」,那它會有什麼特徵呢?1.假托使人信賴的外觀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