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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證據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院用來審判雙方當事人誰講得有道理,或是一個人是不是有罪、該不該受刑事處罰的依據。證據原則上必須是客觀上可以檢驗真實或虛假的事物或言語,而不單純是個人主觀的意見或猜測。證據在法律上的問題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是證據能力,是指事物或言語是否能當作證據(刑事程序的證據能力要求會比民事程序更高);第二則是證據價值(或稱證明力),是指該事物或言語對於事實的證明力道或程度有多大。延伸閱讀:黃郁真(2020),《違法取得的證據不一定可以拿來用——刑事程序中的證據能力》。黃蓮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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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票據法的規定,票據上權利的行使,與票據的占有,有不可分離的關係,也就是說必須票據在手,才可以請求付款或行使其他票據權利。如果不小心把票據弄丟,或被偷、遭到無法回復的毀損而滅失,這種執票人並沒有拋棄票據,票據卻脫離執票人占有的狀況(法律上稱為「票據喪失」),如果想避免付款人付錢給別人,票據權利人可選擇依票據法所規定票據喪失的程序處理,也可以選擇依票據法施行細則第4條所規定的假處分程序處理。本文只介紹前者,也就是票據喪失的救濟程序。遇到弄丟票據這種常見的票據喪失原因,救濟程序分為三步驟(如圖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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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是單純在追訴犯罪的程序,因此,即便被害人想要加害人賠償自己因為這個犯罪行為所受的損害,也不會隨著加害人於刑事訴訟中被判有罪就直接獲得金錢賠償,被害人原則上必須另外透過民事訴訟來請求。但為了節省司法資源、促進訴訟經濟,以及避免刑事庭和民事庭的各自裁判可能造成歧異,立法者設計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下稱附帶民事訴訟)制度,讓被害人可以直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向加害人請求民事賠償。一、什麼是附帶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是指「附帶於刑事訴訟的民事訴訟」,所以該訴訟程序的本質仍是民事訴訟,只不過在程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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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文章的第(一)篇已經說明什麼是待證事實,也提到了無罪推定原則。那麼,在刑事程序中究竟是誰要負責舉證呢?又是誰要去蒐集證據呢?蒐集證據,與舉證責任息息相關。要負舉證責任的人,勢必盡量設法蒐集所需要的證據。以下先來討論舉證責任;然後接續談談證據蒐集。(見圖1)圖1刑事訴訟中,誰要負責舉證和蒐集證據?資料來源:朱石炎/繪圖:Yen一、舉證責任訴訟案件的兩造當事人是原告和被告。刑事訴訟的原告,在公訴案件是檢察官,在自訴案件是自訴人。以下分別討論這些當事人是否負舉證責任。(一)檢察官檢察官居於控訴者(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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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況下,法律為保護特定之人,而規定債權人得對抗物權人而受法律之保護。註腳鄭冠宇(2013),《民法物權》,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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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的全名為「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評議中心主要服務的對象,就是接受「金融服務業所提供的金融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也就是說,只要民眾與銀行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間,因為金融機構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發生民事爭議,就可以免費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二、哪些案件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會受理呢?原則上,涉及金融消費的民事爭議,例如金融商品廣告不實、借貸後未足額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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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共同生活於社會,彼此利益衝突時需相互體諒,因此法律以「容忍義務」規範不動產相鄰關係。舉例:住戶因為維護修繕房屋(專有部分),必須進入、使用其他住戶房屋(專有部分),其他住戶不得拒絕。 註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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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民事訴訟法上的簡易訴訟程序?民事訴訟法上的簡易訴訟程序(下稱民事簡易程序),簡單來說就是比民事通常訴訟程序(下稱通常訴訟程序)簡單的審判模式,主要針對事實清楚、情節輕微、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審理起來不會太複雜的民事案件而適用,屬於一種獨立的民事第一審程序。二、為什麼需要民事簡易程序呢?民事訴訟法特別規定簡易訴訟程序的立法目的,在於可以迅速審理案件涉及價值或金額較低、較輕微,或性質單純的民事事件,具有高效、簡便的特點。透過簡化過的民事訴訟程序,除了可以降低訴訟的時間成本,節約司法資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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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簡介戒護就醫常見的問題,而同樣與受刑人醫療相關的「保外就醫」,可參考喬正一(2023),《受刑人在監獄中受傷生病了怎麼辦?(二)──談保外就醫》。一、什麼是戒護就醫?(見圖1)圖1什麼是戒護就醫?和保外就醫有差別嗎?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當受刑人在監獄服刑時因受傷或罹患疾病,由監獄戒送至醫療機構或病監醫治,這就是所謂的「戒護就醫(法律上稱為「戒送醫治」)。根據監獄行刑法第62條第1項的規定,戒護就醫須同時符合3個要件:受刑人受傷或罹病;或女性受刑人懷胎5個月以上或生產未滿2個月。有急迫情形,或醫師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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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滅時效要從「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依據保險法第65條前段規定,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請求權消滅時效為2年,也就是2年過後A才向B請求給付保險金,B可以抗辯時效已經完成而拒絕給付。不過,有個問題是:2年的請求權消滅時效,應該從何時開始起算呢?保險法第65條前段提到原則上「從可以請求之日」起算,民法第128條前段也告訴我們,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開始起算,則在上述A失能的案例中,從哪個時點開始,才屬於A「可以請求」、「請求權可行使」呢?二、什麼時候是請求權可行使?要起算時效?(見圖1)圖1什麼時候開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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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公司?有哪些種類?依照公司法第1條第1項規定,公司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公司法組織、登記、成立的社團法人。也就是說,公司的本質在法律上是一種社團法人。而依公司法第2條第1項規定,公司的種類可分為以下4種:(見圖1)圖1公司的型態有哪些?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無限公司指2人以上股東所組織,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的公司。例如A與B出資並向經濟部商業司登記成立X無限公司,而A與B是這家無限公司的股東,如果X公司沒有資產又對外欠下新臺幣500萬元的債務,則股東A與B必須就這500萬元的債務負連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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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flix在去年陸續推出「誰是被害者」新片預告,即將於2020年4月30日正式上映,由張孝全、許瑋甯、王識賢、林心如等領銜演出,尚未上映就已造成話題。從預告片中,我們大概能一窺劇情,除了王水溶屍、焚屍等一連串的命案,以及穿梭在其中的鑑識員、法醫、偵查隊之外,還有一個在重大社會案件中絕對不會缺席的角色:記者。每當發生重大社會案件,媒體是不會缺席的角色之一,媒體雖可主張「民眾有知的權利」,卻對案件做出極其詳盡、甚至有渲染之虞的報導。然而,媒體能夠做出如此詳盡的報導,資料來源有時也可能來自警方。值得思考的是,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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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運動賽事轉播有著作權嗎?運動競技賽事中的選手在球場、競技場、或電腦遊戲內激烈一較高下,非展演型態的運動賽事「本身」不是文學、藝術、科學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或表演,不會被認為是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然而較大規模的賽事現場會準備多臺攝影機,錄製包含多位選手在不同角度及時刻特寫鏡頭、精彩球路或對戰、主播講評、教練在場邊指導或下戰術的情形、現場觀眾的反應……等。多視角與共時性的攝影鏡頭才能完整記錄前述所有場景,以讓不在現場的觀眾也能滿足觀賽體驗,擴大運動賽事觸及度。導播或技術人員以攝影機錄下賽事現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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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侵害別人的營業秘密會有什麼法律責任?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什麼是營業秘密?(見圖1)營業秘密是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例如:可口可樂的調製配方、內部報價資料),並符合以下3個要件:(一)秘密性即使是平常接觸這類資訊的人也不知道的資訊。(二)經濟性因為只有自己人知道,所以具有實際或潛在的經濟價值。(三)合理保密措施營業秘密所有人已經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二、什麼情況會侵害他人的營業秘密?要小心下列行為會導致侵害到別人的營業秘密:(一)用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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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修正以及補強勞動契約法制的不足,並且實踐憲法賦予勞工(工會)面對雇主的集體協商權,勞工可以透過勞動三法等集體勞工法制的保障,使勞雇雙方依照自治原則解決勞資糾紛,更希望能夠藉團體協約的議定,提升或改善勞動條件,促進勞資和諧。團體協約系列文章的開端先簡要說明「團體協約的定義」以及「團體協約的效力」如下:圖1什麼是團體協約?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團體協約的定義依照團體協約法第2條的規定,團體協約指的是雇主或具有法人資格的雇主團體,與依照工會法成立的工會,以約定勞動關係以及相關事項為目的,所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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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非營利組織有什麼穩定財務的新方法嗎?資料來源:黃蓮瑛、陳聖禪/繪圖:Yen一、什麼是非營利組織?可能有什麼困境?(見圖1)我國法規對於非營利組織的概念並沒有特別的定義,但主要可以定義為「不以營利分配為目的」的組織,不將盈餘分配給成員或參與者。常見的非營利組織型態包含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非法人團體。財團法人是以財產為基礎成立的團體法人,主要經費來源為財產捐贈,較沒有資金短缺的問題。但是社團法人是以社員為基礎成立,一般而言,只能透過有限的商業模式或捐贈,將所得用於公益,因此社團法人組織普遍對於政府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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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網購取貨之後才發現是贓物,會犯贓物罪嗎?資料來源:黃蓮瑛、葉子齊/繪圖:Yen一、什麼樣的行為會觸犯刑法贓物罪?(見圖1)所謂「贓物」,是指因為財產上的犯罪行為而取得的財物,例如透過竊盜、侵占、詐欺等手段。而刑法贓物罪所處罰的行為是對於贓物的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換句話說,收下別人給的贓物、進行搬移運送、協助藏匿、加以購買或居間介紹,都是刑法贓物罪的犯罪類型。要特別注意的是,行為人必須要對「此物是贓物」或「可能是贓物」有所認識,才會受到刑法贓物罪的處罰。舉例來說,本案例的A在網路上買到B所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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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公立學校老師加班是補休還是加班費?資料來源:黃蓮瑛、王祖瑩/繪圖:Yen一、老師加班要怎麼申請補休?(見圖1)首先,司法院釋字第308號解釋已指出公立學校所聘任的教師除非有兼任學校的行政職務,否則不屬於公務員。所以對於公立學校的老師如果在非原本約定的工作時間外需要執行職務,例如:星期五晚上協助學校家長日、假日的校慶運動會等,額外加班到底是要以支付加班費或者是排補休的方式,一直是一個爭議問題,也是各地教師工會努力爭取權益的目標之一。一般來說,公立學校的老師如果有加班情形的話,是可以在平日申請補休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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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消息真假難辨,假消息影響力難以估計,可能對個人造成損害,嚴重的還會引起公眾恐慌、危害社會秩序。想請問現行臺灣法令有哪些會規範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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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當文創遇上法律:從匠人到企業》之精選書摘,原標題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執行長……,這些職位有何不同?〉,說明一間公司可能會有哪些成員、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來維持公司的營運。文/劉承慶律師公司的成員除了有股東外,還需要經營團隊負責進行公司的營運。經營團隊的成員有些兼具有股東身分,但也可能有不少成員是股東以外的人員。公司經營團隊的職銜,不外乎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執行長等名義,有時還會冒出個監察人來,這些職位到底有什麼意義?安排上有沒有要注意的地方?創新創業者應該要有一定程度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