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註腳
-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第二條關係」,合法要件與民法婚姻關係有許多類似之處。
同時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4條也有相關準用規定:「
I 民法總則編及債編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於第二條關係準用之。
II 民法以外之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生之規定,於第二條關係準用之。但本法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16條:「
I 第二條關係得經雙方當事人合意終止。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II 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終止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