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歧視申訴書


刊登:2020-05-15 ‧ 最後更新:2020-05-15

簡述

誰會需要這個申訴書呢?
當雇主對於求職者或僱用的員工,有因為像是年齡、性別等原因有歧視的情況時[1],求職者或員工,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2],此時會需要此就業歧視申請書。
而發生就業歧視的情況,雇主依法會面臨30萬至150萬的罰鍰,且地方主管機關應公布雇主的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還會按次數來處罰[3]
檔案來源(臺北市)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2019),《臺北市政府就業歧視申訴書》,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註腳

  1.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2.   勞動基準法第74條第1項至第3項:「
    I 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
    II 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III 雇主為前項行為之一者,無效。」
  3.   就業服務法第65條第1項與第3項:「
    I 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第十八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III 違反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經處以罰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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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版本

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n.d.),《就業歧視申請案》,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臺中市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2019),《表單下載》,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延伸閱讀
雷皓明、張學昌(2019),《什麼是就業歧視?被歧視了怎麼辦?》。
曾翔(2019),《應徵時被雇主歧視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