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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06-28

違反公司規定

匿名(進階會員) 勞動‧工作勞工 2024-05-29 23:54

請問我今天違反了公司規定,讓朋友用了我員工會員,導致公司被總公司罰款5萬,但現在公司要求這五萬要我全額支出,且不繼續排我的班,説如果這些錢不賠的話就是法院見,問題
1.請問公司被罰款,要求員工支付是可以的嗎?
2.如果公司員工不定時到我的工作地點問我什麼時候要處理這筆錢我有什麼保護措施嗎?
3.我現在會員點數全數退回,連同以前的購買點數都被收回去了,請問這樣我還有可能面臨什麼樣的事情呢?

請問我這樣的話還是會有侵佔得可能性嗎?因為以上都沒有金額,且全部歸還,我是否要去主動和解還是需要準備什麼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