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要報名參加2個月8堂的學期課程,雖開設課程的單位有明文標註“小班教學、開課後缺席不接受退錢或補課”,但如果是中途才加入(ex:第2、3堂才開始上課),是否可向教學單位要求扣除前面沒有上的課程費用?或是教學單位仍要求學生全額付款是合法的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