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繼承建議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
自己清算遺產的困境
這種用遺產清償債務的清算過程,有兩種管道,一種是自己清算,另一種則是透過法院主持清算。就算以自己清算的方式,不透過法院,原則上也享有限定繼承的利益,不過此時繼承人要面臨的問題,就是不清楚亡者的財務、負債狀況時,要如何清算?對誰清償多少?然而法律有規定清償債務的方式,例如如果有抵押權等優先債權要先清償,或是債務總額大於遺產總額就要依照比例清償等等[2];如果違反規定,例如把全部的少數存款都給其中一位債權人,導致其他債權人無法獲得清償的損失,此時,繼承人就必須例外地拿出自己的財產來賠償債權人的損失,不能享有限定繼承的利益[3]。
這種用遺產清償債務的清算過程,有兩種管道,一種是自己清算,另一種則是透過法院主持清算。就算以自己清算的方式,不透過法院,原則上也享有限定繼承的利益,不過此時繼承人要面臨的問題,就是不清楚亡者的財務、負債狀況時,要如何清算?對誰清償多少?然而法律有規定清償債務的方式,例如如果有抵押權等優先債權要先清償,或是債務總額大於遺產總額就要依照比例清償等等[2];如果違反規定,例如把全部的少數存款都給其中一位債權人,導致其他債權人無法獲得清償的損失,此時,繼承人就必須例外地拿出自己的財產來賠償債權人的損失,不能享有限定繼承的利益[3]。
透過法院清算:陳報遺產清冊
繼承人如果想避免這些擔憂,尤其在亡者財務、負債狀況不明的情形下,建議可以利用法院清算的程序,也就是繼承人在知道開始繼承時起3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說明目前已知的亡者的財產、債權、債務等狀況[4]。法院收到聲請後,就要依照公示催告的程序,命令債權人在一定期限內出面報明自己的債權[5],等到法院裁定的期限結束後,繼承人再依據全部已知的債權債務額度,比例清償[6]。如果債權人在期限內沒有出面,之後才出面的話,繼承人只需要以賸餘的遺產清償[7],不用拿自己的財產清償。
繼承人如果想避免這些擔憂,尤其在亡者財務、負債狀況不明的情形下,建議可以利用法院清算的程序,也就是繼承人在知道開始繼承時起3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說明目前已知的亡者的財產、債權、債務等狀況[4]。法院收到聲請後,就要依照公示催告的程序,命令債權人在一定期限內出面報明自己的債權[5],等到法院裁定的期限結束後,繼承人再依據全部已知的債權債務額度,比例清償[6]。如果債權人在期限內沒有出面,之後才出面的話,繼承人只需要以賸餘的遺產清償[7],不用拿自己的財產清償。
覺得太麻煩乾脆拋棄繼承?
如果繼承人覺得反正亡者也沒有遺產,留下來的只有債務,什麼都不想要的話,也可以在知道繼承開始時起3個月內,提出書面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8]。
不過,可能要注意繼承人是否都有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提問人提到的是祖父過世,除了祖母是繼承人以外(以下假設祖母也拋棄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和祖父的親等最近的父輩(父親、伯叔姑姑)[9],如果父輩的繼承人全部都拋棄,接下來依序是子輩全部繼承人、孫輩全部繼承人等[10],以下類推;如果父輩有任何一個繼承人沒有拋棄,沒拋棄的人就會是繼承人[11],或是父輩都拋棄了但子輩沒有拋棄,子輩就會是繼承人。所有的直系血親卑親屬都拋棄繼承時,再來才是後順位的繼承人,依序是祖父的父母、兄弟姊妹和祖父母[12]。如果全部的繼承人都不想繼承,要確實確認每位繼承人都有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如果繼承人覺得反正亡者也沒有遺產,留下來的只有債務,什麼都不想要的話,也可以在知道繼承開始時起3個月內,提出書面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8]。
不過,可能要注意繼承人是否都有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提問人提到的是祖父過世,除了祖母是繼承人以外(以下假設祖母也拋棄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和祖父的親等最近的父輩(父親、伯叔姑姑)[9],如果父輩的繼承人全部都拋棄,接下來依序是子輩全部繼承人、孫輩全部繼承人等[10],以下類推;如果父輩有任何一個繼承人沒有拋棄,沒拋棄的人就會是繼承人[11],或是父輩都拋棄了但子輩沒有拋棄,子輩就會是繼承人。所有的直系血親卑親屬都拋棄繼承時,再來才是後順位的繼承人,依序是祖父的父母、兄弟姊妹和祖父母[12]。如果全部的繼承人都不想繼承,要確實確認每位繼承人都有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以上簡單說明相關法律概念,至於個案詳細、精確的法律分析,仍建議備妥相關資料諮詢律師、法院訴訟輔導科等專業法律人士[13]。關於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的說明,可以進一步閱讀:
蕭慧宜(2020),《繼承多少就還債多少--限定繼承要記得陳報遺產清冊》、
蕭慧宜(2020),《什麼時候該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知悉時點三個月內》。
關於拋棄繼承的方式,也可以參考吳孟勳在以下這個問題的回答:《父親在我兒時就離開家,前幾天得知他再1081125過世,因為擔心他會留下債務,請問要如何辦拋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