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收到網購的面膜,結果拆開後才發現原本訂20片,賣家只送來10片。 和賣家反映時,賣家要求我提供開箱時的錄影佐證,但我沒有錄到。 結果賣家回覆我,商品紙箱上的封條有註明:「開箱請全程錄影,否則概不負責」,不願意補件給我。 請問賣家這樣的規定是合法的嗎?我只能認賠嗎?我該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呢?謝謝
網購賣家在商品紙箱上的封條註明「開箱請全程錄影,否則概不負責」,要求買家要全程錄影,否則不補件或不接受退貨等,是一種賣家預先擬定的契約條款,作為消費者的買家沒有商量餘地,這樣的標示可能被認定為是「定型化契約[1]」。
而網購賣家如果向消費者表示「開箱請全程錄影,否則概不負責」,曾有法院認為類似的要求無疑是讓賣家減輕自己的責任並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這類條款是無效的[2]。所以買家可以主張全程錄影的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
如果雙方當初約定買賣的面膜是20片,賣家卻只寄來10片,則賣家還沒有依約交付全數的商品,所以買家可以依照契約請求賣家繼續交付約定數量的面膜。
如果是透過網路購物的消費者,消費者保護法賦予網購消費者「7天猶豫期」的權利,在收到商品後,不論是認為商品有瑕疵、商品寄錯,或只是單純對商品不滿意,消費者都可以單方面透過退貨或是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不用說明任何理由,也不用負擔退貨運費等任何費用[3]。
遇到賣家要求開箱全程錄影的網購消費者,可以參考以下文章,保障自身權益:黃蓮瑛、江宛庭(2023),《網購賣家要求開箱要全程錄影,否則概不負責,合法嗎?》。
關於網購的消費糾紛,建議可以撥打行政院消保會的「1950」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4]進一步諮詢。
後續如果發生糾紛需要申訴,可以先找業者、消保團體(例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或各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分中心[5]。消費爭議的申訴方式,可以另外參考:《發生消費糾紛要怎麼申訴?》。
延伸閱讀: 李昕(2023),《什麼是七日鑑賞期?哪些例外情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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