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憲性解釋是指,某一法律條文有多種解釋可能性時,若其中一種法律解釋方式(不論是文義、體系、歷史或目的解釋),可以避免宣告該法律違憲時,即應優先採取此種解釋,以維持法律的合憲性[1]。由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在對法規範或裁判進行違憲審查[2]時,又或者是普通法院的法官在認事用法時,均應依據憲法的意旨來解釋法律[3]。
採用合憲性解釋的理由之一,是為了尊重具有民主正當性的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其二也是維護法安定性──為使人民信賴法律,法規範應盡可能保持穩定的狀態。
不過合憲性解釋也有界限,比如不能逾越文字可能的理解的範圍,並且不能偏離法律明顯可辨的基本價值決定或規範核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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