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受到孕婦的請求、或得到孕婦的承諾,為該名孕婦墮胎的行為。除非有法律明文規定[1],否則從事加工墮胎會受到刑法處罰[2]。 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1項規定,當孕婦有醫學上的理由、遭到強制性交、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等原因的時候,就可以合法進行墮胎[3](法律用語為「人工流產」)。若孕婦是未成年人,或受到監護、輔助宣告的話,需要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同意才能墮胎。而孕婦若是因為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的話,則需要配偶同意才能墮胎[4]。 當孕婦符合上述原因而可以合法墮胎的時候,受到孕婦請求、或得到孕婦承諾而為孕婦墮胎的行為,也就不會受到刑法的處罰。 延伸閱讀: 楊志凱(2022),《婦產科診所醫師尚未取得成年已婚孕婦配偶的同意,為該孕婦進行的人工流產,合法嗎?》。 凃秀蕊(2022),《未成年人可以進行人工流產嗎?——刑法與優生保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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