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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與未滿16歲的人性交會成立犯罪無論對方是否滿16歲、是否成年,依刑法第221條規定,當行為人違反他人意願而做出強制性交的行為,會成立刑法強制性交罪,行為人將面臨最少3年有期徒刑;另外應注意的是,依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如果性行為的對象是未滿14歲的人,而且使用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的方法,則成立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行為人更會面臨最少7年有期徒刑。除了違反意願的性行為會成立犯罪,即使在雙方合意的情況下,如果是跟未滿16歲的人性交,仍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成立犯罪,並區分被害人是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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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拒絕醫療的權利由於醫學科技的進步,我們生命得以延長,但醫療技術終究有其極限,生命延長與生活品質難以同時兼具。每個人對自己生命終點的安排有所不同,但因為我國法令的規定以及醫師對於末期病人有急救到底的醫療慣例,使得病人過去在醫院裡,並沒有拒絕急救或終止維生醫療的權利。為了讓末期病人在醫院亦能選擇善終,臺灣於2000年制定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賦予末期病人拒絕急救或終止維生醫療的權利,同時也賦予醫師可以在尊重末期病人的意願下,合法不施予積極性治療或急救,而提供減輕或免除痛苦的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