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區 - 圖文包
法律百科先前與別與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聯合舉辦了圖書館法律月活動,透過一系列的講座與推薦片單書單專區,帶著大家用不同角度窺探法律的真實樣貌。在這裡也分享我們私心超愛的9部好片們,邀請你一起從這些作品中,看見法律議題的各種面向。法律百科推薦片單,點擊下方片單連結,就可以前往我們每部的觀後小分享《法律女王》《我們與惡的距離》《判決》《十二怒漢》《紐倫堡大審判》《永不妥協》《檢方的罪人》《不完美的正義》《竊聽風暴》那就讓我們開始吧!#法科私心片單01:法律女王電影中......法官:「美國憲法...
辭典
圖1本訴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在民事訴訟程序中,是與「反訴」相對應的概念。本訴是指原告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說明法律關係與事件經過(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請求法院裁判內容(訴之聲明)的訴訟。相較之下,被告利用原告提起的同一訴訟程序中,對原告起訴,就稱為反訴。註腳民事訴訟法第244條第1項:「起訴,應以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法院為之: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二、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三、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民事訴訟法第259條:「被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在本訴繫屬之法院,對於原告及就訴訟標...
文章
一、2006年1月18日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第3項,限制擔任以下職位的人,連選只能連任「一次」:(一)管理負責人,(二)管委會主任委員,(三)負責財務管理的管理委員,(四)負責監察業務的管理委員。但這規定到底是否包括轉任職位者呢?也就是如果已經連任第二屆主委、財委或是監委其中之一種的委員,到了第三屆是不是可以轉任以上另外兩種不同職位?包括:可否連任主委後轉財委或監委、連任財委後轉主委或監委、或是連任監委後轉主委或財委?二、對此問題,內部政曾先後於95年及96年函釋,認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第3項的連...
文章
常聽到有人說:我被人告上法院,是不是都要看法官自由心證啊,遇到好法官我就會無罪,遇到恐龍法官我就完了。「自由心證」在台灣已經成為一個貶義詞。它聽起來像是法官可以依照自己的好惡隨意判斷事情,每個進入審判系統案件的結果,都像是俄羅斯輪盤,法官可以隨機、恣意地做決定。但,真的是這樣嗎?一、自由心證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2條第1項:「法院為判決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項:「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在所有司法案件,關於事實的認定...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當事人,或是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第三人,為瞭解案件情況,可以向法院聲請閱覽、影印或是攝影訴訟卷宗。不過請留意,對於裁判草案、準備裁判草案、評議文件,以及還沒宣示或公告或未經法官簽名的裁判,一般是不能閱卷的。範本的來源行政訴訟請求閱卷狀(當事人),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19),《請求閱卷狀(當事人)》,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行政訴訟請求閱卷狀(第三人),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19),《請求閱卷狀(第三人)》,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行...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想要委託不動產仲介公司將自己房屋出租的人會需要。房屋所有權人如果想要出租自己的房屋,可以委託合法的不動產仲介業者來出租。雖然房屋所有權人需要支付服務費給仲介業者,但也能節省搜尋房客、與房客議價的時間心力。二、範本的來源房屋委託租賃契約書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02),《房屋委託租賃契約書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1款、第5款:「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一、不動產︰指土地、土地定著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房屋指成屋、...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大專院校兼任助理,包括兼任研究助理、兼任教學助理、兼任研究計畫臨時工及其他不限名稱之學生兼任助理,與學校間存有提供勞務獲取報酬之工作事實,且具從屬關係,想要與學校確認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契約時,可以參考這個範本。範本的來源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契約參考範本,來自勞動部(2017),《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下載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第14點:「I除本原則獎助生學習範疇外,凡學生與學校間存有提供勞務獲取報酬之工作事實,且具從屬關係者,均屬僱傭關係,其兼...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想要結束民法上婚姻關係的人會需要。按照民法規定,夫妻雙方如果達成協議的話,可以自行離婚,但要做成書面,並且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想要離婚的人,可以參考此範本製作離婚的書面文件。同性別而依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成立「第二條關係」的兩人,若想合意終止第二條關係,則可以參考「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終止結婚協議書」。範本的來源兩願離婚書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n.d.),《委託書、同意書、約定書25 兩願離婚書》,下載PDF檔(.pdf)請點我。註腳民法第104...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離職員工,或有離職員工的雇主。(一)取得離職證明書的方式勞動契約終止的時候,不論是自願離職或非自願離職,勞工有權請求雇主發給離職證明書(即服務證明書),雇主不可以拒絕。然而,失業勞工如果無法從前雇主那裡取得離職證明,例如前雇主不願開立,或前公司已經倒閉等情形,要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時,可以另外參閱「失業勞工離職證明申請表」。(二)非自願離職的失業給付等有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如果是非自願離職,要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期間的津貼時,可以另外參閱「失業給付申請...
文章
一、什麼是包租、代管新政策?在高房價的時代,「以租代買」的風氣盛行,造成租屋需求旺盛;但另一方面,隨著人口結構老化,高齡房東對房屋管理能力下降,可能導致出租房屋意願降低、閒置房屋增加的現象;因此,為了讓閒置房屋更有效利用,並降低租屋糾紛,在2018年6月27日施行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明文制定了「包租業」及「代管業」制度,提供為房東處理出租住宅房屋事務的新選擇,並提供協助雙方解決租屋糾紛機制、保障雙方權益。二、包租代管業又是什麼?(見圖1)圖1租賃住宅包租、代管對房東、房客的好處?資料來源: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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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們先來看看勞動基準法怎麼規定勞工,是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得工資的人;勞動契約,是指約定勞雇關係的契約。單憑上述勞動基準法規定,就可以明確認定誰是勞工?哪一種契約是勞動契約?當然沒有這麼單純。實務上曾有保險公司與業務員之間的契約性質發生爭議,行政法院判決認定是勞動契約,但民事法院判決認為不是勞動契約(而是民法委任與承攬的混合契約),使當事人無所適從。二、為何釐清保險業務員是否為勞動契約下的勞工如此重要?因為只有勞工才適用勞動法令,而能享有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性別工作平等法、大量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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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刑事案件發生,犯罪被害人可以提告。這個「提告」,在法律上有兩種不同的意義與方式:提起告訴與提起自訴。一、提起「告訴」告訴,在法律上指向偵查機關「告」知有一個犯罪事實發生,以及犯罪行為人是誰,請國家進行追「訴」。我們常聽到的「告訴乃論」,講的也是被害人的「告訴」行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2條,犯罪被害人可以提起「告訴」。因此刑事案件發生時,被害人可以去地檢署或警察機關提起告訴,告訴他們有犯罪發生,請求偵辦。此時,就由檢察機關與司法警察機關(簡稱檢警機關)擔任調查以及起訴的角色;之後進入審判時,就由...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想要結束民法上婚姻關係的人會需要。按照民法規定,夫妻雙方如果達成協議的話,可以自行離婚,但必須要做成書面(可參考「兩願離婚書」、「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終止結婚協議書」),並且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想要離婚的人,可以參考此範本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範本的來源離婚登記申請書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n.d.),《結婚、離婚類戶012離婚登記申請書》,下載PDF檔(.pdf)請點我。註腳 民法第1049條:「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民...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根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成立「第二條關係」(法律性質和民法的婚姻關係類似)的人,想要結束第二條關係時會需要。「第二條關係」是由同性別二人所成立,也可以由二人合意終止。若是具有民法婚姻關係的兩人想要結束婚姻關係,則可以參考「兩願離婚書」。範本的來源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終止結婚協議書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n.d.),《委託書、同意書、約定書26 終止結婚協議書》,下載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第二條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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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察官檢察官是主導犯罪偵查的重要角色,在刑事偵查階段,基於無罪推定原則,保障犯罪嫌疑人和相關人的權益,使國家正確有效行使刑罰權等功能,檢察官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工作,不得公開。不得公開的事項,包含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與自白、偵查的方法與計畫(逮補、羈押、搜索事項等)、偵查的相關證據(卷宗、筆錄、錄音帶等)以及相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證人等個人資料都是保護的對象。二、其他須遵守偵查不公開人員(一)檢察事務官、(二)司法警察官、(三)司法警察、(四)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五)告訴代理人、(六)其他於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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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什麼偵查不能公開偵查不公開,內涵包括「偵查程序不公開」與「偵查內容不公開」,程序不公開禁止公開偵查的作為,以維護偵查之順利進行及保護證人;內容不公開禁止公開偵查發現的事實,避免對於未經定罪被告的名譽造成損害,甚至侵害被害人、關係人的名譽或隱私。二、偵查不公開與得公開之分際基於民主原則,人民有知的權利,國家行為必須對人民公開並接受監督。偵查機關偵辦過程中,有時需將歹徒流竄起點、作案手法公布,以提醒民眾加以防範;況刑事案件偵辦過程中,若完全封鎖有關資訊,有時無法適時澄清視聽、安定民心或維護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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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企業基於服務品質或為了確保勤務安全,在新進人員正式上線工作前,會先給予特殊訓練,例如電信公司客服人員、保全人員及航空公司機師等。訓練期間通常以上課為主,實作為輔,等到考核及格,確定人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後才正式僱用,此培訓期間通常稱為職前訓練期間。職前訓練期間雙方是否已存在勞動契約關係及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常有爭議。本文整理實務見解,從勞動契約的定義以及職前訓練期間的訓練內容加以說明。一、勞動契約的定義何謂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並沒有明確定義。目前法院實務解釋勞動契約,主要參考1936年12月25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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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根據調解地點、效果,可以分成兩種:在鄉鎮市區公所進行的調解是鄉鎮市調解,在法院的則是法院調解。圖1鄉鎮市調解、法院調解的區別?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兩種調解相同的地方(見圖1)(一)調解的開始方式不論是法院調解或是鄉鎮市調解,都是「當事人聲請」為原則,如果當事人不想調解也沒關係,可以直接進入訴訟程序。只有某些案件例外才會強迫當事人即便已經起訴了,也要先進行調解程序,例如交通事故、勞資糾紛、小額財產糾紛(低於50萬)和家庭糾紛。(二)調解成立的效果從最終的效果來看,鄉鎮市調解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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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是指勞雇雙方用來決定是否要向彼此正式訂定契約的評量期間。臺灣的勞動基準法(也簡稱「勞基法」)目前沒有直接規範試用期,雇主與勞工雙方可以自行在契約內約定試用期的細節。關於試用期契約,有無任何限制?(見圖1)圖1試用期到底是怎麼回事?雇主可以任意壓低薪資?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勞動基準法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認為,試用期長短可由雙方自行約定。然而雇主如果要解聘試用中的勞工,仍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的第11條 、第12條、第16條、第17條相關規定辦理;而且,如果試用後雇主決定正式聘僱勞工,試用期的...
專區 - Podcast
各位聽眾朋友們有沒有從學生時代就跟著你的綽號呢?以前會跟同學一起盡情打鬧嗎?那些畢業紀念冊上的簽名、寫著同學資料的小本本,都是獨一無二的回憶。 然而,長大後回想起來,會發現有些事情好像不是那麼一回事。同學之間取的綽號好難聽,居然可能出問題?學生之間打打鬧鬧,一旦出事怎麼辦?玩笑開過頭就不再是玩笑,而會演變成需要釐清法律爭議、確認責任歸屬的問題。然而法律能解決的事情有限,學生間的相處並不歸法律管,而對於做錯決定的孩子來說,單純處罰可能不是最好的方式,這些都讓校園中的法律問題格外困難。 本集節目中,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