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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舖借錢給一般民眾,除了會要求借款人拿物品質押,還可以要求最高年利率30%,另外還有倉棧費5%(以上看到當鋪法規定),希望可以討論下面問題:1當舖法最高年息30%比民法規定16%更高,這樣立法有特殊原因嗎?2倉棧費5%在當舖法中只規定上限數額,沒有規定收取的頻率,請問實務是如何認定『可以收取的倉棧費』。如果每個月都可以收取一次5%,那累積到一年就是60%,超過利息上限30%,這樣好像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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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新聞,提到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先生的案件,經過總統宣布特赦。章明哲(2021),〈總統蔡英文首次特赦案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免刑但仍有罪〉,《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7033想知道什麼是特赦,也想知道什麼情況下是可以特赦的。另外還想知道,原住民獵捕山羌的行為,真的需要被評價為違法有罪,再經過司法院解釋,再進入總統特赦的方式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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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販售國內代理進口正版商品被自以為是的買家於評價系統當中公然控訴本人販售仿冒品嚴重影響賣場聲譽請問這樣足以構成毀謗罪或公然侮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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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詢問我約莫2/7交出收養狀紙填寫時有請書記官幫忙檢查因我已成年生父多年未盡到扶養責任也曾說過我不配姓他的姓氏他對不起他祖先等話語監護權在生母生母也與繼父登記為夫妻我想改繼父姓氏及名字需要辦理收養程序因為不知道怎麼填寫有問書記官他說如果與生父沒有聯絡可以填多年未與生父聯絡想問一下這樣法院裁定的時間有辦法判斷嗎?我們皆有超過法律規範的年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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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不願意配合保護令裁定的內容把你的個人物品交回,必須持保護令另向執行法院聲請准許強制執行。詳細請參考本站喬正一律師的作品:保護令裁定內容准許我取回個人物品,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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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拍賣以往在買賣雙方皆同意取消訂單後便可申請取消訂單。現在新的取消公告為超過15天後不再受理向平台取消交易申請。露天明明在提倡預購訂單制,因此會有很多超過15天無法供貨需要取消訂單的情況,然後在買家、賣家都同意取消訂單的條件下露天還拒絕取消訂單,無法完成的訂單還強制向賣家收取手續費不退還,向客服反應後只會裝沒看到,我問A他一直答B,請問這是否牽涉刑事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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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一篇文章中提到保護管束的基本概念,這篇文章要來介紹保護管束的期間與對處分不服的救濟方式。一、保護管束的期間(一)保護管束以3年為限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少事法)第53條規定,保護管束最多3年。法官會依個案狀況決定少年需要接受保護管束的時間,過程中少年可以繼續跟家人同住,但需要定期與少年保護官會面、接受相關的課程、晤談或輔導。當少年執行超過6個月,有明顯向善的趨勢時,可以提前向法院聲請結束保護管束(圖1)。圖1:少年保護管束時間與提前結束的時間點資料來源:作者自製。 (二)保護官、少年監護人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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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本票?本票上應記載什麼?「本票」是票據法上的一種票據,簽發本票的人,應該要在本票上所記載的指定期日「無條件」將指定金額給付給持有本票的人。目前在商業習慣中,本票時常被債權人用來擔保債務人能確實償還債務。本票要能夠生效,最重要的就是本票上的「應記載事項」要記載清楚。本票一定要有的內容包括:(一)發票人簽名(二)表明票據為「本票」的文字(三)一定的金額(四)無條件擔任支付(五)發票年、月、日至於其他如受款人、發票地、付款地、到期日等資訊,即使沒有記載,也不會讓本票失效。不過,為了降低產生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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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經在《卡債還不起怎麼辦?(一)簡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大致解說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作用、什麼情況下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以及什麼是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本文以下再特別針對更生的部分,以系列文章的方式闡述解說。一、什麼是更生?(見圖1)圖1誰可以聲請更生程序?資料來源:林言丞/繪圖:Yen更生就是當債務人每個月的收入扣掉「必要支出」後,剩餘的部分對於完全清償卡債等債務遙遙無期時,也就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時,可以向法院聲請的程序。經過法院裁定准許進入更生程序,並認可債務人的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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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我可以飼養、販賣野生動物嗎?資料來源:余青慧/繪圖:Yen一、野生動物飼養、繁殖和買賣的規定(見圖1)(一)可以飼養、繁殖或買賣野生動物嗎?除了犬、貓等常見的寵物以外,如果要飼養、繁殖或買賣野生動物,則要看野生動物保育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第4條,野生動物可分為保育類和一般類。依同法第16條第1項,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買賣、飼養、繁殖;以及同法第55條:「適用本法規定之人工飼養、繁殖之野生動物,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因此,能否飼養、繁殖,甚至買賣野生動物?除了辨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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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法庭制度的前身在〈什麼是大法庭制度?(上)──判例、決議何去何從?〉系列文章中有提到,在過去的司法實務中,有2種行之有年的判例和決議制度。因為判例和決議都是司法權下的產物,卻有僭越權力分立、觸及立法權等疑慮,因此我國於2018年12月7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與「行政法院組織法」的部分條文,改以「大法庭」制度來取代判例和決議制度。二、大法庭是三級三審外的制度嗎?雖然大法庭設置於最高法院以及最高行政法院,但大法庭完全不是審級制度的一環!大法庭之所以產生,是為了統一法律見解,並避免判例和決議凌駕於抽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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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8年12月7日上路的大法庭制度,取代了實務上行之有年的「判例」和「決議」制度,但為什麼會有如此大幅度的修正呢?為了讓讀者瞭解法院實務的運作及制度的演進,本文首先會著重說明判例和決議制度的概念,以及過往所產生的爭議;至於大法庭制度的內容,則會在〈什麼是大法庭制度?(下)——案件要怎麼進入大法庭呢?〉中深入介紹。一、什麼是「判例」和「決議」?(一)什麼是判例?如果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作成的裁判值得參考時(例如:完整說明某一法律概念,或明確區分容易混淆的法律關係等),就會透過會議或總會議等決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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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明本文為判決研究,作者針對主題問題,查閱並彙整實務見解,幫助讀者更了解法院裁判的標準。本文篇幅較長、形式以判決為中心,與法律百科一般文章不同,請讀者留意。二、前言依照臺灣習俗,子女的姓氏有絕大多數是跟著爸爸姓,不過隨著社會價值觀的轉變,也有部分子女是跟著媽媽姓。那我們是否可以自己決定要跟誰姓?一生中又可以改幾次姓氏?根據民法第1059條,於辦理子女出生登記時,是先由父母決定子女的姓氏,而在子女成年之前,父母可以代為變更1次;成年之後,子女則可自己變更1次。因此,一生中最多只能變更2次姓氏。但是,...
辭典
典權是指一方支付典價就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對方的不動產,對方如果在約定的典權期限內沒有提出原本的典價回贖,一方原則上就可以在2年後取得不動產的所有權。典權和抵押權一樣都是以不動產換得對價,但仍有不同之處,以下簡單舉出幾點:1.物權分類典權是用益物權;抵押權則是擔保物權。2.不動產占有移轉典權的部分,出典人要把不動產的占有移轉給典權人;抵押人則不用把不動產的占有移轉給抵押權人。3.是否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期限屆滿,典權人可以取得不動產;抵押權人不會直接取得不動產,只能聲請拍賣抵押物,除非抵押權人在法院拍賣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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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新聞上會看到要扣押壞人的東西,那麼扣押是什麼意思呢?資料來源:林意紋/繪圖:Yen一、扣押的意義及目的(見圖1)所謂的扣押是指為保全證據或可得沒收之物,而對該物暫時占有的強制處分。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1項規定,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因此從條文文義中,扣押可分為保全證據的扣押以及保全沒收物的扣押兩類。而保全證據的扣押,目的在於保全證據、避免證據遭到湮滅,可以作為日後追訴時的證據。保全沒收物的扣押,目的則在於保全將來沒收程序的執行。二、扣押的程序(一)令狀因為扣押通常是附隨於搜索而來,且依...
文章
新制憲法訴訟法在2022年1月4日上路後,從人民主張法規範或裁判違憲,聲請憲法審查,到案件進到大法官手上,這整個過程會如何運作呢?首先,大法官用開會審理案件的制度,將由15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取而代之,也就是用審判的方式取代會議議決。既然要捨棄會議,就會增加一些有點像現在各級法院審判一般民、刑事、行政案件的程序,例如書狀交換、閱卷等,制度上稱為審判化、法庭化。此外,也有專屬於憲法法庭的程序,例如把聲請書和答辯書公開在網站上等。一、開啟憲法訴訟的鑰匙:聲請書的審查(見圖1)圖1案件如何進入憲法法庭實質審理...
專區 - Podcast
您曾經在看新聞的時候覺得「法官怎麼會這樣判」嗎?生活中如果遇到一些法律上的疑難雜症,會想要自己做功課來研究嗎?判決書要上哪兒找?寫的落落長,我可以看懂嗎?如果看到各種報導之後覺得想要追蹤後續事件發展,可以怎麼做? 其實判決書離我們並不遙遠,在網路上就能找得到,法律百科網站也有相對應的文章可以參考,法科今天邀請各位聽眾朋友一起動動手,來搜尋一下其實沒那麼神秘的判決書,一起看看當事人跟法官怎麼說。 一般人要怎麼查詢判決呢?閱讀判決書可以做什麼?查不到某人的判決書是國家幫他吃案嗎?常聽到的判決、判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