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本人於112年7月份因周轉不靈向民間借貸公司借款,並汽車作抵押擔保品,至今都還款正常無遲繳,但12月份卻產生了罰單和高速公路通行費用共高達6千多,看罰單照片,對方居然拆我車牌安裝在其他汽車行駛,告知借貸公司也不予理會,請問我該如何自救?可以告對方甚麼罪呢?還有借款10萬,實拿卻4萬5,分18期(月)並以汽車作抵押擔保品。借貸時有雙方有約定每月固定還款的金額,不料期間對方竟變相加高還款金額,不從就恐嚇威脅不利!因考慮安全,就配合對方。上星期對方卻以不想等那麼久時間,要求我結清剩餘欠款,結清費要20萬!不然會來找我,說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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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網路購物買香水時退貨時廠商和我說「商品已拆封且有使用痕跡,產品上無中標」。但是這個商品本來就沒有外包裝也沒有中標,我有參考其他篇關於網購退貨的文章有提到,如果商品已經使用賣家是可以要求整新費的,但是問題是我只有按幾下而已,我的商品價格是2888廠商要求我支付804,否則就拒絕退貨,我覺得很不合理。不過我比較有疑慮的是,因為消保法是規定七天內無條件退貨,但是我購物的平台提供十五天無條件退貨,我退貨的時間已經超過七天,我不確定我如果要拿消保法跟他說的話有沒有用,是不是廠商還是可以拒絕退貨,希望各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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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租用的商場內的一個鋪位門外放置一個高580x濶300cm有我店鋪名的一塊提醒警告牌,一邊是寫著小心玻璃,一邊是寫著請勿亂跑的A字牌,每當我收工及假期我都會收回放鋪內的.但今天管理到來拍照及在我鋪位門外貼上違規擺放告示,及提醒我要立刻拿走,否則會有進一步行動.請問這樣我是否不合法,會否違反商場阻塞通道或隨意擺放雜物或我尚未知道的法律責任條例呢,又可否被商場管理公司發律師信控告規呢?
辭典
普通地上權是指為了在別人的土地的上下有建築物或工作物的需求,要使用別人的土地,而在別人的土地所設定的權利。這樣的權利可以讓沒有土地所有權的人合法使用這塊別人的土地。例如A為了蓋房子,跟B約定在B的土地上設定普通地上權,這樣A就是土地的地上權人。地上權可以分為「普通地上權」和「區分地上權」,兩者個差別只在於範圍不同:普通地上權人對於土地的上下「全部」都有地上權;區分地上權人則只對土地的「一定空間範圍」有區分地上權。延伸閱讀:楊舒婷(2023),《什麼是地上權?有無約定地租或存續期限有什麼差別?》。註腳民法...
辭典
區分地上權是指為了在別人的土地上下特定範圍內有建築物或工作物的需求,但沒有要使用別人土地的全部範圍,只有在別人土地的「一定空間範圍」內所設定的權利。這種土地的分層利用,例如A要蓋高架道路會經過B的土地上,但只會使用到B土地上空30~50公尺,就可以考慮跟B談,約定在土地上空30~50公尺內設定區分地上權就好,讓土地地面等其他範圍還有利用的可能性,A也可能因為不用支付全部範圍地上權的租金,地租負擔較輕。地上權可以分為「普通地上權」和「區分地上權」,兩者個差別只在於範圍不同:普通地上權人對於土地的上下「全部」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