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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死亡、遺囑,不免令人忌諱,但人如果會為了自己的身後事而煩惱的話,寫遺囑這件事其實很重要!一份形式上有效、內容適當的遺囑,可以避免繼承人之間爭產的紛爭,免去家庭成員失和的難題。但其實一旦牽扯到金錢的糾葛,爭議就很難避免,關於遺囑內容的紛爭在實務上也相當常見,若遺囑沒有依照法定的格式撰寫,或者是內容有分配不公、侵害繼承人權利的狀況,當然就免不了爭議,而需要透過法律手段來解決。關於遺囑的實質內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呢?能不能不把錢留給自己的家人?分配比例厚此薄彼,會有什麼問題嗎?實際上回到遺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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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規定,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一、離婚跟死亡兩種情形下,都可以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這裏所謂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事由」(讓法定財產制消滅的原因),最常見的就是離婚情形。但死亡也是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事由之一,這時候同樣可以先依照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規定,清算夫妻的財產,之後才能確定死亡一方真正的遺產範圍,再進一步就遺產部分處理相關繼承問題。圖1夫妻一方死...
問答
各位專業的律師您好我目前遇到狀況是奶奶死亡,遺產稅已申報完畢,遺產只剩帳戶有現金。但3個繼承人(爸爸/叔叔/姑姑)因互有間隙,叔叔及姑姑不願意提供身分證,來領取銀行的現金遺產導致目前就卡在遺產稅報完,但沒辦法到銀行辦理遺產過戶的窘境請問一下兩個問題,1.我再來是需要用爸爸(繼承人)的名義,到法院提起遺產分割嗎?2.爸爸一直是主要照顧者,所以我們手上都留有請外勞和看護的收據,扶養費的部分,是要怎麼主張要從遺產中扣除呢?麻煩您解惑
問答
林言丞律師您好:非常感謝您上一次快速及精闢的解說!我再補充說明及想再向您提問1.二女兒未婚沒有子女,當初父親為了讓她有居住所,所以在父親生前有交代,房子要留給二女兒,父親死後,兄弟姊妹也拋棄繼承,依照父親的遺言,將房子給二女兒繼承。2.我家本是有7位兄弟姐妹,但目前已有3位死亡,剩下4位,想請問您依目前情況來說,若二女兒死亡,繼承人應有幾人?3.在繼承人中,若有人拋棄繼承,那應繼分的計算方式?4.另請問您:特留分的計算,在兄弟姐妹的這個順位,是應繼分的1/2?還是1/3呢?(因為您之前的回答是一半)感謝您!
問答
長輩過世後,請問:1.我可以選擇只繼承一部分的遺產嗎?還是說不能選擇?2.留下來的債務很多,我是不是別無選擇,只能全部還完?3.我與兄弟姊妹一起繼承遺產,債權人可以向誰要求還錢?
問答
親生父母底下有三位姊姊與我一名獨生子父母離異後,後母與爸爸結婚後,帶來了兩名女兒(繼母與前夫所生)請問在遺產繼承上,兩位後母帶來的女兒,算是怎樣的親等(直系、旁系?幾等親?)謝謝
問答
我離婚,有一子14歲,監護人是他父親.但是小孩目前是我在養,他父親出生活費及學費.近期我買了一房子(房子登記我的名字),我弟單身,他幫我出頭期款50萬,還和我每月以匯款方式分擔一半的房貸.這房子主要是我和我弟兩個人想終老用的,以後若是往生就給我兒子,沒問題.現在是擔心若是有什麼意外,小孩繼承我的遺產,前夫處份這房子,把我弟趕出去,我弟的權益如何保障?請問需要去律師那邊做見證嗎?
問答
律師您好:想請問您我的母親先過世,而後父親過世時,父親所留下的房子當時就登記給未出嫁的二女兒繼承,二女兒與二兒子(與妻子分居)同住,目前家裡還有共四位在世的兄弟姊妹,現二女兒立下自書遺囑,在她死後,要將房子給二兒子繼承,想請問您在繼承權產生之時,我有權可以主張爭取這間房子的特留分嗎?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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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親屬這個名詞,出自民法的「親屬編」。因為繼承大都發生在親屬之間,所以要瞭解繼承的法律常識前,有必要先瞭解親屬概念。二、民法對親屬的分類標準基本上大類除了可以分為血親跟姻親之外,民法還有三種區別標準:(一)親系(直系跟旁系)、(二)輩分(尊親屬與卑親屬),以及(三)親等(一親等、二親等、三親等……)的區分。以上這些標準互相交錯結合運用後,將產生各種排列組合,法條因此以此為基礎,安排各自的法律效果,例如子女有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的義務或是旁系姻親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三、親系──直系...
問答
父親生前有不動產四戶,依公證遺屬兩兄弟各繼承兩戶,兄長繭居族長年不出門拒絕出門,即便弟弟部份完稅繼承,兄長部份若一直未出面法院會如何處理?又如果兄長因不出門繼承財產無收入生活拮据法院是否還會要求弟弟撫養?
問答
我姊姊是同父異母的姐姐,爸爸在她五歲的時候離婚之後與我媽媽結婚,所以從小沒有一起生活也不熟識。如今我的媽媽在去年去世,爸爸在今年也去世了,媽媽的房屋留了一半給我,另一半由爸爸繼承,但今年爸爸去世了,我姊姊有2/1的房屋繼承權,也就是房屋的4/1,她要我去銀行貸款出4/1的房屋成交價金給她,但我還是學生未工作,貸款必是還不出來,房屋因為是父母留下的也不好做出售的動作,想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辦?房屋若是共同持有,持有3/2以上房產的人是否有絕對的權力能主張出售的行為?
問答
租約到年底,於3月與房東口頭協議如果今年仍有白蟻問題將提前解約,租賃契約中也有寫明若房屋不堪居住而房東無法改善的情況下可自行解約,但房東於4月過世,房屋繼承人為其子女並未告知房子已過繼,在租賃契約名字仍為過逝房東的情況下,若發生房屋白蟻肆虐不堪使用並且房東無進一步改善的狀況下,是否仍然可以自行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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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買保險可以避掉遺產稅嗎?資料來源:黃蓮瑛、陳璽仲/繪圖:Yen一、「人壽保險」原則上不用課徵遺產稅(見圖1)(一)法律規定依照保險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要保人與保險公司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公司給付給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不屬於被保險人的遺產,不須計入遺產總額中課徵遺產稅。(二)為什麼人壽保險可以不課徵遺產稅?「保險」的目的是在「分散風險、消化損失,以較少的保險費獲得較大的保障」。立法者考量到被繼承人投保人壽保險的目的,是要藉由保險金保障家人避免因為被繼承人死亡而頓失經濟來源,導致家人的生...
問答
我一直很納悶,當父母去世之後,法律有保障子女的特留份,但是如果子女對父母長期不孝、施加暴力,甚至希望父母趕快離世,以繼承財產,而父母為了面子也不敢告上法院,那我想請問的是,難道他們別無選擇一定要將財產特留給子女嗎?這樣不是太不公平了。謝謝!
問答
想請問一下爸爸因為名下不能有財產所以拋棄繼承爺爺走後把土地先過戶給奶奶過一段時間又過戶給我現在爸爸想要把土地拿回去要求我過戶回去奶奶想請問一下爸爸可以從法律途徑上要求我把地過戶回去嗎?
問答
請問在被繼承人還完債務後,無剩餘遺產,是否還須要行使歸扣?
問答
夫與前妻有兩名子女,若夫過世其前妻的子女有權利向現任生存配偶要求繼承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嗎?前妻的子女有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權嗎?(假設生存配偶的資產大於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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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承事件中,常發生被繼承人生前擔任某債務保證人,向銀行擔保債務的清償,可是在被繼承人死亡時,因為借款清償期還沒有到期,繼承人要不要負保證責任也還沒有確定,繼承人於是繳清了遺產稅。不久後,主債務人跑路,繼承人因此要負保證責任,此時可以向稽徵機關申請退稅嗎?二、繼承人可以申請退稅(一)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規定如果政府計算人民要繳的稅有錯誤,人民可以申請退稅。常見問題在於,繼承人對於遺產稅處分已經經過法定救濟期間,無法再依司法管道救濟時,是不是還可以依「法令錯誤、計算錯誤或其他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
辭典
圖1應繼分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被繼承人死亡後,各繼承人依民法繼承編的規定,可以對被繼承人的遺產所分得到的一定比例。 以下簡單說明應繼分比例,如果繼承人中有配偶,配偶與其他法定繼承人一起繼承時,應繼分分配如下:1.配偶與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全部一起均分。2.配偶與第二、三順位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配偶分1/2,父母或兄弟姊妹則均分剩下的1/2。3. 配偶與第四順位繼承人的祖父母:配偶分2/3,祖父母則均分剩下的1/3。4. 沒有第一至第四順位的繼承人時,配偶的應繼分就是全部遺產。 延伸閱讀:1....
問答
長輩過世,聽到親人討論「除戶」的時機點,請問「除戶」在法律上的意義是什麼?除戶之前與之後,分別會影響到哪些事情?怎麼決定什麼時候要去辦理除戶呢?可以在除戶前,先使用親人的提款卡,把一些錢領出來以便處理各種喪葬等支出嗎?不去辦理除戶,會有什麼後果?會影響到繼承的辦理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