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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10-1條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的約定,本案其他內容可參考問答公司是否可以任意調動工作地點的說明內容。 (more...)
詢問人你好 現行法令未明確規範延長工時工資(即加班費)的請求權時效,實務上參考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178號民事判決意旨,部分法院則認為加班費可以適用民法第126條所規定的5年請求權時效。 個案情形事涉勞動主管機關權責事項,為確保你的權... (more...)
詢問人你好 參考勞動部105年02月02日勞動條2字第1050130240號函的說明:工作時間是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之下,於雇主的設施內或雇主指定的場所提供勞務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的時間。 本案約定正常工作時間為08:00~17:00,假設因... (more...)
詢問人你好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本案其他說明請參考問答休假制度 的回覆答案。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8條 第2項規定,特別休假原則由勞工自行排定。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勞資雙方可以協商調整。 個案情形事涉勞動主管機關權責事項,如有疑義,敬請仍宜向所轄勞動主管機關洽詢認定。 (more...)
詢問人你好 本案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 同時,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雇主不能任意拒絕勞工請假,但是可以訂定請假流程,並且除了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4條、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第13條規定... (more...)
詢問人你好 本案依照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陸、勞動條件基準」以下規定,有以下情形,供你參考: 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約定的工作時間而未達勞動基準法所定正常工作時間部分之工資,由勞資雙方議定。例如:上述法定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勞...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的約定,並應符合以下五項原則: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調動... (more...)
犯意變更與另行起意,本質不同。前者是一罪,後者是數罪,計算罪數有其區分實益。案例可在司法院官網「查詢服務」欄的裁判書查詢系統,查閱最高法院106台上824號刑事判決以供參考。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0-1條規定,如果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該超過部分屬延長工時(加班),並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32-1條第1項給付延長工時工資或補休。 個案情形事涉勞動主管機關權責事項,如有疑義,敬請仍宜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