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三款,房東因為個人事由導致不能出租原先約定的房屋,應加倍返還租金。租賃期間,未約定修繕責任,原則租賃物及其附屬設備由房東負責修繕。 註腳   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三款:「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 (more...)
提問人您好,因法律上稱「私人產權」為「所有權」,所以接下來都會用所有權表示,以下針對管委會是否有權進入約定專用部分與涉及的相關法律爭議,說明如下: 一、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 (一)住戶應享有的權利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簡稱大廈條例)第4... (more...)
詢問人你好: 早期內政部曾經針對調動發布函釋來說明,104年勞動基準法修正後,調動五原則正式訂入勞動基準法。 接續上述說明「雇主應予以必要協助」,並沒有相關法令明確規範,雇主必須以「三十公里」作為是否協助的標準,然而,過去有少部... (more...)
林姓受刑人已將戶籍遷入臺北監獄,如能在監獄內設置投票所,便是「在籍」投票。選務機關主張屬於「不在籍」投票類型之一,不知從何説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1項,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第1項,都已有可在機關(構)、學校、公共... (more...)
詢問人你好 參考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說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的勞工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雇主的勞工,不論單位僱用人數若干,均屬強制納保對象。 保險費部分,可以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 (more...)
詢問人你好 本案本案相關內容,可以參考問答工作時間是早上八點起,下午五點下班迄,但老闆強迫我早上7:45前就要到公司做早操,這樣有違法嗎? 的回覆說明。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規定,只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可以簽署定期契約。至於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的定義,請參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 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16條、第21條與內政部(...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 本案如依照文意,08:00工作至12:00,休息30分鐘(即午餐時間)、12:30再繼續工作至16:30退勤符合上述規定。 附帶說明,如果雇主基於業務需求... (more...)
詢問人你好 本案原則性規定如下,謹提供參考: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接續上述說明,參考勞動部常見問答例假及休息日的安排,以每7日為1週期,除彈性工時之情況外,每1週期內... (more...)
詢問人你好 常見法定留職事由有下: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第1項:育嬰。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9條:職業災害未認定前,普通傷病假期滿。 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法定日數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 兵役法第44條... (more...)